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5;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6月19日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因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转型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发布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根据保本周期到期运作的安排, 2017年6月22日为折算基准日,本公司对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5)按照1.00元的面值折算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7年6月23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2017年6月22日,经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6元,依据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1.2562138140 。折算后,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折算为 1.2562138140 份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20015。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7 年6 月26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结果。

  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原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届满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并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转型。本公司已将《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

  自2017年6月23日起,《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生效,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将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基金的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等业务的安排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暂停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并自2017年6月28日起恢复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投资者提交的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适用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率体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将变更后的《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转型期间的相关公告刊登在本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进行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转型后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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