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17年6月20日收到广州市昱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博投资”)、广州市奕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博投资”)、广州市悦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朗投资”)、广州市凯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轩投资”)、广州市广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域实业”)、广州市欣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盛投资”)、广州市仲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勤投资”)、广州市启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通实业”)、广州市凯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进投资”)(以下合称“恒大九家公司”)联合发出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2017年6月19日,恒大九家公司已将持有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1,553,190,974股万科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98%)办理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此外,《告知函》显示,恒大九家公司已经获得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的回复》,中信证券同意恒大九家公司提前购回从而终止相关的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将持有的万科A股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0日,恒大九家公司合计持有1,553,190,974股万科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698%,不存在其他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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