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64

  证券代码:143143          证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减资暨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4月19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条款,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7日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556,12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7,200股,回购价格为2.84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98,920股,回购价格为7.61元/股。

  本次回购的股票全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556,120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8月3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

  邮编:10002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2239118

  传真:010-52239135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行权;其中本次参与行权的首次授予的第四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44人,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6,370,760份;本次参与行权的预留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94人,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701,400份。(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刊登的《关于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登记,本次行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2日,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072,160股,公司股本将由1,414,061,819股增至1,432,133,979股,即注册资本将增加18,072,160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刊登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9)。

  据此,公司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行权后的所有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注册资本不会发生减少。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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