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黄蕾)作为保监会起草“偿二代”11号指引——《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标准的专家顾问,普华永道近期在保险行业组织了保险公司“偿二代”相关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整体有所提高,但行业风险管理能力仍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大量小型公司和新成立公司,还有很多风险管理的空白领域。

  今年的调研与去年相比,从样本数量、样本数据质量、样本反馈时效性等方面均有较大程度提升。一方面说明行业对“偿二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大部分保险公司在经历了2016年SARMRA评估后,有更多风险管理方面培训、信息交流以及经验学习的意愿和需求。

  受访机构中,九成保险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风险管理框架。在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完善基础上,行业下一步工作面临风险管理实施和落地的挑战,包括数据和系统完善、风险管理工具模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运用、资产负债管理等专项工作的推进、风险管理对公司决策影响等方面。

  与去年的情况一致,“目标与工具”依旧是受访保险机构普遍认为在实际风险管理工作中最薄弱的部分,其中风险偏好是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和技术难点,尤其是部门职责与跨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部门职责边际、数据提供、模型开发、工作分配和结果确认等)以及风险偏好传导的应用。

  调研结果显示,在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背景下,投资风险和资产负债管理逐渐成为重点关注专题,资产负债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仍然缺乏成熟的管理方法、模型、技术和工具,行业整体仍处于初级阶段;操作风险由于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流程复杂,仍然是很多公司风险领域建设亟待加强的领域;战略风险成为中小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担忧的主要风险。

  风险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仍然是保险行业实施“偿二代”和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重大制约因素。2017年风险管理人员配备尽管有所增加,但是行业内风险管理人员的经验、资历积累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明显提升。普华永道表示,随着保险行业的高速发展,该制约因素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调研结果还发现,94%的受访保险机构有高管人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善。其中62%的受访保险机构设立了独立的首席风险官(CRO),根据公司需求主管风险管理及内控、合规、稽核审计等工作。32%的受访保险机构虽未设立独立CRO,但是由CEO、CFO、总精算师或COO等高管兼任CRO职责。

  在此次受访的保险公司中,全部受访机构均已设立了风险管理职能,包括独立设立或由其他部门兼职,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大部分大型及中型保险公司由于其业务体量较大及人员的配置较为完善,均设置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偿二代的风险管理工作。普华永道也注意到,在诸多未单独设立风险管理部门的公司中,近期也在积极推进,将风险管理职能与现有兼职部门进行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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