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吴治邦 每经编辑 陈俊杰

  证监会官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渤海股份(000605,SZ)的前身四环药业曾在海特生物成立之初,连年向海特生物的发展提供帮助,相关责任人也因信息披露违规在2009年5月被监管部门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时任四环药业董事长陈军本人以及时任董事李三鸿都在海特生物任职,而海特生物董事长陈亚曾担任四环药业控股股东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00年9月28日,中联建设发布公告称,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穗中法经执字第197号民事裁定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610万股以6405.699万元裁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变更过户至四环生物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占中联建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8%。

  “四环系”拿下上市公司后进行了系列改造,包括更换管理层及变更主营业务。

  与此同时,海特生物正是在这个时间点正式开始着手股改,并在2000年11月30日完成股改。

  从证监会2009年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来看,重组完成后,四环药业向海特生物进行了源源不断地支持,在海特生物的起步发展阶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2007年期间,四环药业为海特生物提供过上亿元的贷款担保,四环药业也因为海特生物进行担保卷入过多宗诉讼纠纷中。如2006年,四环药业因向海特生物提供担保引起诉讼。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于2006年1月4日起诉,法院于2006年3月2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涉诉金额1500万元。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一直都是关注的焦点,然而四环药业却因连续多年的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海特生物也卷入当中。

  证监会官方网站信息,监管部门认定,因四环药业时任董事长陈军、时任董事李三鸿在海特生物任职,以及海特生物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陈亚与陈军的兄弟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和《上市规则》的规定,2000年12月至2006年8月31日调查结束时,四环药业与海特生物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但是,在四环医药在披露与海特生物的交易情况之时,却声称没有关联关系。四环药业2006年8月15日作临时公告,并在2006年8月16日的2006年中期报告中披露,四环药业与海特生物无关联关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关联关系未披露之外,四环药业还存在着其他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虚假陈述等问题。

  因在与海特生物、融华实业、上海数缘等公司的交易情况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四环药业及一众高管也因此被处罚,包括海特生物董事长陈亚的哥哥陈军等人被处以3万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上市公司四环药业则被认定在2001年至2006年半年度未及时披露信息,2001年至2005年年度报告虚假陈述,2006年半年度报告虚假陈述行为,被处以40万元罚款。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邮件采访了海特生物,公司官方回应称:“公司在四环药业相关事项上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并且,未来公司也会以此为鉴,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及信息披露制度,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理念,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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