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7-068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交易情况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为拓展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拟以3,450万元人民币对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翰迪”或“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恺英持有上海翰迪30%的股权。

  2、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2017年6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概况

  企业名称: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E-1382室

  法定代表人:祁勇祥

  注册资本:481.9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1月18日至2030年11月17日

  经营范围:从事数据信息技术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从事互联网、计算机软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翰迪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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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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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上海翰迪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致力于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征信、信贷风控、贷后管理服务和系统开发的提供商,与各中小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担保公司、P2P等泛金融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独特的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其旗下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为信贷平台提供数据资源及服务,包括数据查询、对相关数据进行认证及优化与简化平台流程;提供卓越的风控管理技术,包括提供反欺诈侦查方案、提供大数据风控模型、为客户进行信用评分及全面评价;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现金贷款系统平台的开发。

  目前,上海翰迪已经与张江小贷、挖财网、民生电商及银联智惠等多家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5、标的公司核心人员介绍

  祁祥勇: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业管理硕士,高级信用管理师,金融经济师,具有25年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工作经验;曾经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分管数据挖掘、报表系统;曾经担任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信用评级评分、客户服务、技术开发。

  朱卫中:副总经理,复旦大学经济学专业,上海市小额贷款协会副会长,具有23年资产管理经验,擅长财务管理、资产经营、资本运作和新型金融,曾经担任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累计发放贷款50多亿元,公司连续5年获得“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100强”的荣誉。

  四、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上海恺英自有资金。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六、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上海恺英以增资方式,向上海翰迪投资人民币3,450万元,增资完成后上海恺英持有上海翰迪30%的股权。

  2、本次投资后,上海翰迪董事会成员人数上限为7人,上海恺英可选派1名董事。

  3、本意向书只有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后,上海恺英才有权利但并无义务进行本次投资:

  A、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的圆满完成,并且对尽职调查结果满意且已经取得上海恺英以及上海翰迪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

  B、上海翰迪及其股东提交充足信息和保证,特别是有关于业务状况、政府管制、税收的信息和相关的债务信息和财务报表。

  C、不存在任何事件可能使得完成本次投资变成不可能或不合法。

  D、投资协议及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其他正式协议正式签署且生效。

  E、现有股东出具一份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如有)的书面证明。

  F、上海翰迪自成立之日起其的经营、运作、收益、前景、资产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化,也不存在任何会导致或可能导致前述重大不利变化的事件发生。

  G、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的报备(如需)工作已经完成。

  4、本意向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出现争议,需提交上海恺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上述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拓展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公司凭借在互联网游戏场景、流量及大数据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及优势,积极推动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

  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主要为两大部分:基础设施平台部分(云账户平台、大数据及风控平台、支付系统平台)、以及信用产品平台(对接消费信贷场景及相关信用产品);该平台建设能够满足公司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支付服务、账户体系、基础设施平台、最终消费场景及信贷产品全产业链的布局。

  公司同意上海恺英对上海翰迪进行投资,借助了上海翰迪在大数据及信贷风控领域优秀的行业经验,为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贷产品及服务提供IT系统和风控模型支持。本次投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创新,也有助于公司经营扩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股东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公司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属于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创新,该领域的市场发展仍需探索,相关服务尚未完全配套,国家对该领域的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因此,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完善,会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一定风险。

  八、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立伟先生、田文凯先生、叶建芳女士对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450万元人民币投资上海韩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以3,45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对上海翰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翰迪数据服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拓展,有助于增强公司自身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该事项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深交所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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