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董事局主席、总裁陈政立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陈政立先生于2017年5月2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5万股,交易均价7.32元/股,合计交易金额1,098,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陈政立先生不排除在未来视市场情况以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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