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近日,证监会频频开出巨额罚单,处罚市场操纵行为,显示出监管层对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据人民日报22日消息,证监会执法人员介绍,证监会2013年作出3份处罚决定,2014年是8份,2015年是17份,2016年是23份,而今年仅前4个月,就已经达到11份。不仅处罚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量罚尺度也在不断加大。在有违法所得的案件中,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证监会采取了“没一罚一”到“没一罚五”的量罚尺度。

  据介绍,以前,国内市场操纵行为从“建仓—拉升股价—出货”的操纵,到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尾市交易操纵,再到近几年来的虚假申报型操纵、信息型操纵、跨市场型操纵、技术优势型操纵逐步出现,操纵手段大有“推陈出新”之势,旧的操纵模式在不断消亡,新的操纵模式在不断进化。

  “市场操纵手法在不断变化、不断升级,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是老师,我们是学生,监管者要一直保持学习的状态,不停奔跑,才能对变化多端的操纵行为形成遏制。”执法人员说。虽然这几年执法力度在加大,但从监管者的角度,面对市场操纵这一全世界难题,也有不少难处。

  随着市场不断发展,传统的长期坐庄操纵越来越难以达到盈利目的,通过“短频快”的操纵来实现盈利成为一种趋势,证监会目前处罚的这类操纵案件最短的片段甚至只有几秒钟,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但另一方面,短线操纵也正是因为其短而快,与一般的市场投机和套利行为关系模糊,如何划定操纵行为尤其是短线操纵和合法交易行为的界限,是摆在监管者面前的一道难题。此外,账户控制关系的确定、跨境操纵证据的调取,共同操纵中合谋的认定、行为与价量变化间的因果关系等,也都是监管执法中的难点。

  面对新问题、新形势,证监会积极应对,从基本法理、立法背景、处罚原则等角度论证、分析,形成了统一的执法认定标准,并得到司法机关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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