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7-049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56 号),内容如下:

  2017年5月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更正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的多处财务数据填报错误。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的期初余额存在错误;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存在错误;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上期发生额存在错误。同时,你公司于2017年4月27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时,未按规定同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直至2017年4月28日才对外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和第2.6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7年5月16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公司在收到深交所发出的监管函后,以上问题引起了公司董事会的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相关部门针对2016年年报中的财务数据填报错误以及相关信息未按时披露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对公司未来运作流程、内部控制,人员培训都提出了整改方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要求,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做出的整改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公司内部将继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规范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优化公司内部审核制度

  公司组织证券事务部、财务部、审计部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对现有公告披露审核流程进行重新梳理,结合此次财务数据填报错误事件,制定更全面、完善的内审制度,并确保严格遵循制度开展今后审核工作,保证内部审核中各个环节执行情况均落实到位。

  三、做好公司与中介机构及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

  公司将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同时做好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在重要的披露时间节点前能够及时、完整、准确的向交易所提供详尽的披露材料,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敦促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

  定期在公司内部会议中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保证承诺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综上所述,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提高财务与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杜绝上述违规现象再次出现。保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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