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约达67% 专家建议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随着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大,加快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第二、三支柱日益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

  5月8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举办“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我国必须要按照国际上养老保障发展的规律,构建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但目前在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一支独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还比较薄弱。

  金维刚介绍,第一支柱负担非常重,去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其实已经达到了67%左右。

  在经历了13连涨之后,未来基本养老金提高的空间恐比较有限。金维刚认为,要把目前建立第三支柱主要依靠一些市场机构自发推进,变成各级政府主动、积极地加以推进。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养老保险领域的社会共识就是要依靠多支柱的模式,单纯依靠国家解决养老问题不太现实。目前,我国第一支柱差强人意,第二支柱规模太小,第三支柱几乎还是空白。

  企业年金制仅覆盖2300万人

  国务院在1991年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制度。

  对此,金维刚认为,这已经明确我国养老保障将会建成包括以上三个部分构成的三支柱体系。但是多年来,我国在这三个支柱的发展方面极不平衡。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已经基本上实现制度的全覆盖,正在朝着人群的全覆盖方向发展。

  人社部的数据显示,去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总收入是2.84万亿元,总支出是2.58万亿元,当期结余是2600多亿元,累计结余是3.67万亿元,参保人数3.8亿人左右。

  对此,齐传钧认为,从近年来看,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做得也只是差强人意,因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仍较小,大多数人退休还只是领取数额较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金维刚介绍,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总体上仍比较缓慢,建立年金的企业只有7万多家,与我国现有1000多万个企业的规模相比,还不到1%,只覆盖了2300多万人,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中仅占7%,绝大多数企业的职工及退休人员是没有企业年金的。

  去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6》显示,2015年,参加企业年金的75454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0.35%,覆盖职工2316万人,职工参与率仅有5.73%;积累基金9526亿元,占GDP的1.41%。其中,企业年金3/4的缴费额来自国有企业,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占比很小。

  同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补充,职业年金制度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2014年10月起正式实施,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金维刚说:“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虽然说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中就已经提出需要逐步建立,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专门出台相关的制度及政策规定,在第三支柱建设方面还显得比较滞后。”

  基本养老金提高空间有限

  金维刚介绍,按照我国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是在缴费满35年的情况下达到59.2%。但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按照缴费工资作为基数来测算,去年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其实已经达到67%左右。这一替代率水平并不像一些专家说的那么低,也就是说它已经超出了制度设计的上限。

  与此同时,截止到今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历了13连涨,到2016年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经达到2400元左右。

  金维刚认为,实际上基本养老金提高的空间是比较有限的。但是目前人们对于养老金待遇的需求仍在不断增长,因为绝大多数退休人员除了基本养老金以外,并没有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再加上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迟缓,所以导致多数退休人员只能依赖第一支柱。

  值得注意的是,从近几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来看,虽然全国总体结余规模仍在不断增加,当期运行较为平稳,但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数量却在不断增加。

  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5》显示,2015年,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共6省份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而截至2014年底,当期收不抵支的省份只有河北、黑龙江、宁夏。

  齐传钧认为,多年前我国已经提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要求,过去单纯依靠国家解决养老问题不现实,国家承担的是满足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要获得更好的退休生活品质,还需要其他支柱。

  金维刚表示,我国必须要按照国际上养老保障发展的规律,构建三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不仅需要大力扶持发展第二支柱,也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而且要积极促进第三支柱建设,尤其是促使各级政府主动、积极地推进建立第三支柱。

  对于多年来第二、第三支柱一直未能取得较好发展的原因,齐传钧认为一个因素是税收优惠不够,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建立年金制度,而市场上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支柱产品很多仍是空白。他建议,要解决第二、三支柱发展的难题,尤其是加快第三支柱的发展,需要整个社会的基础设施配套跟上,比如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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