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巴斯 资料图 来源:路透社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9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4月28日报道,有关日本奥林巴斯公司隐瞒巨额亏损案,东京地方法院27日对该公司及股东起诉16名前经营层高管要求索赔的案件宣判,前董事长菊川刚等6人(1人已死亡)被判向奥林巴斯赔偿共约59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亿元)。

  据悉在股东追究企业经营层责任的诉讼中,此案的赔偿金额仅次于2000年大阪地方法院因原大和银行(现理索纳银行)纽约支行巨额亏损,而判决董事等赔偿约829亿日元(后在高等法院和解)的案件。

  审判长大竹昭彦指出,受隐瞒亏损的影响,奥林巴斯2006财年至2010财年实施的中期与年末分红等的实际金额高于可分配金额。认为被告“赞成分红决议,基于《公司法》负有责任”,判处菊川、前常勤监事山田秀雄、前副社长森久志3人赔偿约586亿日元。

  此外,由于问题曝光后应对失误、提交虚假的有价证券报告等,前董事、前社长以及一名已死亡的前社长遗属也被勒令赔偿。针对策划和维持隐瞒亏损的索赔要求,法院则对所有被告均未予支持。

  2012年,奥林巴斯调查董事责任的委员会估算包括违法分红在内,隐瞒亏损等共对公司造成约859亿日元损失。对于被控违反《金融商品交易法》等罪名的菊川等3人,东京地方法院2013年就做出有罪判决,缓期执行。股东代表与公司分别提起了诉讼,判决结果被汇总后一起下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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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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