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时裕昂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1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7年5月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7年5月3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7年4月2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代理博时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24)和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505)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二、 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关于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

  指引》的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指引》平稳实施,防范相关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后方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

  关于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的

  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指引》平稳实施,防范相关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后方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THE_END

热门推荐

APP专享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