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博时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和上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

  自2017年4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平安证券、国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国都证券、招商证券、信达证券和上海证券代理博时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24)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关于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部分渠道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

  自2017年4月2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中金公司、安信证券、华西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代理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505)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关于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的

  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指引》平稳实施,防范相关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后方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关于博时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

  业务管理指引》的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号)(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指引》平稳实施,防范相关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此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该《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后方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并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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