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至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2017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二栋三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浩宇先生主持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数94,29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83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数94,278,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7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数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1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6,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5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明明、董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公告编号:2017-040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2017年2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B19号”(产品代码:SQ7871)28天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起计日为2017年3月22日,到期日为2017年4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63,890.41元,本金及收益于2017年4月21日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与中银证券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购买了“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B19号”(产品代码:SQ7871)28天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起计日为2017年3月22日,到期日为2017年4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8,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263,890.41元,本金及收益于2017年4月21日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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