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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西五洲交通(4.850, -0.35, -6.73%)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宏集团”)来函:国宏集团因对公司持股比例低于3%,决定不再向公司推荐董事人选。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4日收到董事谷同民先生关于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书面辞职报告。

  鉴于谷同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谷同民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之日起生效。

  谷同民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1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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