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17-053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10: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左洪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8.20亿元,专项用于多色系纳米氧化锆陶瓷部件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建设完工具备抵押条件后追加该项目土地及厂房抵押。

  该议案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回避表决,议案以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回避表决,议案以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议案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回避表决,议案以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七、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对外投资等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或股份,且购买或者出售该股权或股份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行使审批职权,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为提高公司内部的决策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事项的决策规定,对于未达到上述需要董事会审批标准的,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同意授予公司经营层“对外投资”及“购买和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事项进行决策的权限。授权期限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不断提升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提高投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

  1、奥瑞德有限拟对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增资208,815,016.00元,增资完成后秋冠光电的注册资本将由 351,184,984.00元增加到 560,000,000.00元。

  具体为奥瑞德有限拟将应收秋冠光电的债权168,391,477.00元以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秋冠光电的实收资本168,391,477.00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0,423,539.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瑞德有限对秋冠光电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奥瑞德有限拟对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增资1.50亿元,增资完成后七台河奥瑞德的注册资本将由 2,000万元增加到 1.70亿元。

  具体为奥瑞德有限拟将应收七台河奥瑞德的债权145,481,552.00元以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七台河奥瑞德的实收资本145,481,552.00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518,448.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瑞德有限对七台河奥瑞德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

  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拟为奥瑞德有限的该笔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4月11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贷款担保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8.20亿元,专项用于多色系纳米氧化锆陶瓷部件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建设完工具备抵押条件后追加该项目土地及厂房抵押。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左洪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0%,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贷款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8.20亿元,专项用于多色系纳米氧化锆陶瓷部件产业化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内由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待项目建设完工具备抵押条件后追加该项目土地及厂房抵押。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贷款关联担保是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子公司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整体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2.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

  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鎏霞光电”)。

  ●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公司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拟为奥瑞德有限和鎏霞光电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该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应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 年4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及《关于下属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授信担保概述

  1、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左洪波先生及褚淑霞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5,764,697股、98,426,933股,合计持有244,191,6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授信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5亿元,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控股孙公司哈尔滨鎏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担保的影响

  本次授信关联担保是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实际控制人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控股孙公司鎏霞光电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且担保人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6人。关联董事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由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担保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目前,本公司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无其它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为12.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 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注册、发行。

  2、发行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发行。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建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

  6、承销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商余额包销。

  7、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谈判、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中期票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分期注册、发行。

  2、发行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发行。

  3、发行时间: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用于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募集资金用途等。

  6、承销方式: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商余额包销。

  7、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8、决议有效期: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并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谈判、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超短融资券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超短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融资券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拟以货币及债转股方式对公司全资孙公司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冠光电”)增资208,815,016.00元;拟以货币及债转股方式对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增资1.50亿元。

  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不断提升公司全资孙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提高投融资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

  一、本次增资方式及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对全资孙公司秋冠光电增资208,815,016.00元。其中,拟以奥瑞德有限应收秋冠光电的债权168,391,477.00元以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秋冠光电的实收资本168,391,477.00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0,423,539.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秋冠光电的注册资本由351,184,984.00元增加到 560,000,000.00元,奥瑞德有限公司对秋冠光电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拟对七台河奥瑞德增资1.50亿元。其中,拟以奥瑞德有限应收七台河奥瑞德的债权145,481,552.00元以人民币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七台河奥瑞德的实收资本145,481,552.00元,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4,518,448.00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七台河奥瑞德的注册资本由 2,000万元增加到 1.70亿元。奥瑞德有限对七台河奥瑞德的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四街5788号

  3、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4、注册资本:351,184,984元整

  5、主要经营范围:半导体衬底材料、光电功能材料及相关新材料及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人工晶体及新材料专用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光电技术开发;蓝宝石材料集成封装芯片、高导热透明支架、照明芯片、LED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LED封装材料的销售;新材料领域技术、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转让;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6、哈尔滨秋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奥瑞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7、截至2016年12月31日秋冠光电(经审计)资产总额689,309,677.40元;资产净额289,929,660.13元;营业收入54,113,044.54元;净利润-24,724,726.77元。

  (二)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住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中河村

  3、法定代表人:杨鑫宏

  4、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

  5、主要经营范围:对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半导体、激光及光电窗口材料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工矿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经销化工原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按商务部门批准范围经营)。

  6、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7、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七台河奥瑞德(经审计)资产总额297,282,552.70元;资产净额1,675,093.44元;营业收入35,227,259.55元;净利润-17,430,341.53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奥瑞德有限本次拟对秋冠光电及七台河奥瑞德以货币及债转股方式增资,将有效减轻下属孙公司经营负担,改善财务状况,提高下属孙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有利于全资孙公司提升其综合竞争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整体利益。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7-05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2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26日

  至2017年4月27日

  投票时间为:自2017年4月26日15:00至2017年4月27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01、3.02、3.0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01、3.02、3.0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01、3.02、3.0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左洪波先生、褚淑霞女士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本次网络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至2017年4月27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3、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00--15: 3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迪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海滨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50431

  电话:(0451)51775068

  传真:(0451)87185718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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