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源控股,证券代码:002787)自2017年3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经与各方论证和商议,现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4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且股票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复牌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督促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等中介机构开展有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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