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17-019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有关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停牌期间,经充分论证,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4月12日(周三)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累计停牌时间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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