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转69版)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17-01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魏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向公司股东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3,194,544,150元人民币,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截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股息的股权登记日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关于2016年度A股关联交易和H股关连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持续关联(连)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交易,其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依据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不存在违规情形。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魏建军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关于重选魏建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关于重选王凤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八、审议《关于重选杨志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九、审议《关于重选何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审议《关于重选马力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一、审议《关于选举李万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吴智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三、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可在有关期间回购本公司H股股票,回购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H股总数的10%。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得通过之日至下列三者最早发生者的日期止的期间:
1.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
2.在本决议案通过后十二个月期间届满之日;
3.于股东大会上本公司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撤消或更改本决议案所授予的授权之日。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四、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五、审议《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16年9月23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六、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关于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公司经营方针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重选魏建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重选王凤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重选杨志娟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重选何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重选马力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李万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吴智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重选罗金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重选宗义湘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三)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拟审议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审议《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后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建军先生(「魏先生」),53 岁,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1999 年毕业于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企业管理专业。魏先生1990年加入保定长城汽车工业公司(本公司前身并担任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魏先生为河北省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及中共十八大党代表。魏先生现兼任本公司主要股东保定创新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凤英女士(「王女士」),46岁,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1999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并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王女士1991年加入本公司,负责本公司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200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兼任保定长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王女士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杨志娟女士「杨女士」,50 岁,本公司执行董事, 1987 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杨女士1999年加入本公司,曾担任保定长城华北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主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等职务。200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何平先生(「何先生」),40岁,本公司非执行董事。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7年6月起,何先生于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工作。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何先生先后任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2010年12月,何先生任北京弘毅远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4月,改任为风控合规部总经理。2014年10月22日,何先生任芜湖卓辉创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02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马力辉先生(「马先生」),49岁,机械工程教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先生1989年毕业于河北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1992年于河北工学院取得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07年6月于河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学科取得博士学位。现任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教授,中国创新方法研究会技术创新方法专业委员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机电产品创新设计。马先生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万军先生(「李先生」),53岁,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2年8月16日至2014年8月26日任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158)独立董事。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30日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108)独立董事。2011年5月19日至2014年6月6日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0958,公司名称于2014年10月11日变更为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董事会建议委任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智杰先生(「吴先生」),43岁,吴先生于1997年11月在香港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取得会计文学学士学位。吴先生自2003年1月起一直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自2006年6月起一直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00年3月至2009年12月,吴先生任职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保证顾问商业服务部,2006年10月至2009年11月担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0年12月至2017年2月,吴先生担任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951)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成员并于2017年2月10日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财务管理及报告。2013年12月至今,吴先生在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430)任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董事会建议委任吴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17-01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4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6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拟向公司股东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利3,194,544,150元人民币,即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5元(含税)。截至2017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6:30营业时间结束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H股股东可获得现金股利,A股股东有权获得股息的股权登记日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确定。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保证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建议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部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八、审议《关于重选罗金莉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九、审议《关于重选宗义湘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后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历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4日
第六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金莉女士,57岁,正高级经济师,本公司监事,1982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物理专业。1993年12月至今任职于河北大学人事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罗女士200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宗义湘女士,46岁,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本公司监事。2006年毕业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并获得博士学位,现任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统计系主任,河北省统计学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统计学等。宗女士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17-014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公司章程》须待股东于2017年5月11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作出批准。《公司章程》的修改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获得股东批准及中国相关政府机构(若适用)批准时生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订及更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订、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16年9月23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17-01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或“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司天津博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信”)、保定杰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杰华”)、保定长城汽车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桥业”)和保定哈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弗销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连(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各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合并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被合并方——天津博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定杰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保定长城汽车桥业有限公司和保定哈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912,726.9万元,注册地为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法定代表人:魏建军。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配件的生产制造、开发、设计、研发和技术服务、委托加工、销售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制造(国家限制、禁止外商投资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模具加工制造;钢铁铸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厢式);仓储物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出口公司自产及采购的汽车零部件、配件;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国家限制的除外);自有房屋及设备的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75.97亿元,净资产451.48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960.97亿元,净利润109.03亿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天津博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天津博信成立于2009年11月4日,为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89,000万元,注册地为天津开发区西区南大街99号,法定代表人:魏建军,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售后服务;开发、设计汽车零部件;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津博信总资产417,801.87万元,净资产326,946.1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94,616.60万元,净利润111,014.2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保定杰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定杰华成立于2004年9月15日,为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130.8万元,注册地为保定市南市区长城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志豪,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汽车座椅设计、开发,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定杰华总资产3,411.65万元,净资产3,400.19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19.66万元,净利润106.0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4、保定长城汽车桥业有限公司
保定桥业成立于2000年12月13日,为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注册地为保定市太行路39号,法定代表人:魏建军,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制造及加工;设计、生产汽车模具、夹具;销售本公司的产品及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的租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保定桥业总资产3,248.50万元,净资产2,729.66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250.48万元,净利润103.67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5. 保定哈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哈弗销售成立于2014年3月18日,为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为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北大街(徐)299号,法定代表人:王凤英,经营范围:哈弗(HAVAL)品牌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零售;应用软件服务及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上牌代理、过户代理服务,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它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弗销售总资产608,366.89万元,净资产3,052.53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8,363,878.18万元,净利润2,302.5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天津博信、保定杰华、保定桥业和哈弗销售,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 天津博信、保定杰华、保定桥业和哈弗销售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2、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
3、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合并纳入公司;其负债及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由公司承继。
5、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各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公司的事宜,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7、本次合并完成后,被合并方员工安置按照公司员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8、被合并方履行各自审议程序,公司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合并各方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
9、经相关审议程序后,各方共同办理吸收合并相关变更手续。
10、各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天津博信、保定杰华、保定桥业和哈弗销售原有的资产、负债全部合并纳入公司,其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吸收合并前后,公司实际持有权益没有变化。
2、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将生产资源进行集中和优化,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3、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吸收合并及/或使吸收合并生效、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协议及采取其认为对吸收合并有辅助、补充或相关之行动,以及批准、追认及确认董事会所作的关于吸收合并的所有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公告编号:2017-016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8、议案19、议案2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9、议案件10、议案件11、议案件12、议案件13、议案件14、议案件15、议案件16、议案件17、议案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本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本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THE_END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