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中央及地方外经贸发展资金对外经济合作事项申报的通知》(津商务国际〔2017〕2号),经中介机构初审,共14家企业申报。现将企业申报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6年3月24日至2016年3月31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张玮
  电话:58665977    传真:58665558

  附表:公共政策类申报对外经济合作事项项目受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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