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年3月23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园区A5号楼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194,153,52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9.29%的比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6名,发出表决票共16张,收回16张,有效票16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3,980,474股,占公司总股份662,918,124股的29.2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股份173,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662,918,124股的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2)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① 股票种类和面值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② 发行方式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③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④ 发行数量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⑤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58,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2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42,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24%;27,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7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⑥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⑦ 上市地点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⑧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⑨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⑩ 决议有效期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50,285,573股,其中同意票50,285,57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10)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94,153,524股,其中同意票194,153,52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3,569,98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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