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25,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83号文注册,于2016年12月3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3月29日。因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总额和认购户数现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为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尽早开始基金的投资运作,根据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和市场情况以及《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2017年3月21日当日及之前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3月22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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