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73版)

  (3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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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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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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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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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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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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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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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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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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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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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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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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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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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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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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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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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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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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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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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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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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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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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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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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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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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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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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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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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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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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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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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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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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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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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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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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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采用逆向投资策略,重点投资于价值低估乃至阶段性错误定价的个股品种,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结合逆向投资策略的核心理念以及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本基金着重于精选个股。在逆向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坚持从基本面出发,自下而上地寻找阶段性错误定价的品种,以获得中期合理回报。目前,市场中常见的是短期有效,即很大程度上是反映了情绪,而中期失效,即实际上未能体现真实价值。经济转型期会加剧宏观以及中观因素对微观情绪的影响,阶段性错误定价的品种较多,足以支撑一个较大的投资组合,从而使本基金获得长期丰厚的回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重点配置股票资产,同时从宏观面、政策面、基本面和资金面等四个纬度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下四类股票定义为逆向投资策略相关的股票,具体包括:传统行业中低估值而实际可能持续高增长的股票,可能存在并购重组预期等外延式扩张可能的企业,其它因素导致出现估值修复的企业以及未来可能出现逆向投资机会的企业。

  在逆向投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需要深入研究公司基本面,主要考虑以下几类价值尚未体现的股票。具体包括:

  (1)传统行业中低估值而实际可能持续高增长的股票。由于市场风格,行业增长等因素影响,部分上市企业即使业绩持续较高增长,但市场始终对行业前景悲观,导致优质个股股价持续低估,从而产生投资机会。另外,市场往往可能高估新兴行业的短期高增长,而低估传统行业3-5年的中期增长前景,其中存在较大投资机会。

  (2)可能存在并购重组预期等外延式扩张可能的企业。在经济转型以及国企改革的大势之下,大量传统行业企业面临转型,希望进入更有前景的新兴产业。并购重组将成为经济乃至市场运行的重要方向。在充分考虑估值合理的前提下,积极布局企业转型乃至并购重组将能够带来较大的投资机会。

  (3)其它因素导致出现估值修复的企业。行业景气复苏未能及时传导、公司重大事件的市场反应度不一致以及市场关注度较低等因素可能导致在一段时期内,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其内在价值,因此存在较大的投资机会。

  (4)未来可能出现逆向投资机会的企业。由于未来宏观政策、行业更替、证券市场风格转换、市场运行规律变化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对受益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估值水平造成较大变化,但是短期股价尚未充分反映其基本面的良性变化,从而带来投资机会。

  本基金管理人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管理团队、企业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以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基本面信息,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从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等方面,灵活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增长比率(PEG)、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DCF)等指标,选择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积极了解观察并分析影响企业运行环境的社会因素变化,研究需求驱动的因素变化以及持续的时间,积极寻找行业主题性投资机会。最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审慎精选,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根据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构建股票组合并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7.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和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数据。

  ●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受适度风险的范围内,选择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的品种进行投资。

  (2)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计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根据分析师基本面研究成果以及定量投资模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行投资。

  ●独立的交易执行: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交易制度和实时的一线监控功能,保证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高效地执行。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本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其中, 沪深3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300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点。它能够反映中国A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而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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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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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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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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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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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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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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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2月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2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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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3、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本基金自2015年4月2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仅限“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1)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快线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快线货币B或嘉实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2)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转换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嘉实逆向策略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增强、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常态混合A、嘉实新常态混合C、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之间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4)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转入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5)嘉实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转入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采用“赎回费+固定补差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固定补差费率: 1)当转出金额≥500万元时,固定补差费率为零;2)当转出金额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1)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快线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C转换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收取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F)+M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M为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安心货币A或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快线货币B或嘉实快线货币C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2)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转换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时,采用“赎回费+申购费率”算法:

  净转入金额= B×C×(1-D)/(1+F)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F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嘉实逆向策略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信用债券A、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中创400联接、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纯债债券A、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泰和混合、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A、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新常态混合A、嘉实新常态混合C、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A、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A、嘉实文体娱乐股票C、嘉实稳祥纯债债券A、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A、嘉实物流产业股票C互转,以及转入嘉实货币A、嘉实货币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债券B、嘉实安心货币A、嘉实安心货币B、嘉实信用债券C、嘉实纯债债券C、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快线货币A、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时,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B×C×(1-D)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采用以下规则: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1:2015年7月22日起, 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200万元;自2015年11月16日起,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2000万元;2016年4月5日起,嘉实信用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2016年7月11日起,丰益纯债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2016年8月8日起,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9月30日起,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11月9日起,嘉实纯债债券型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2016年11月17日起,嘉实超短债债券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自2016年12月2日起,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转入及定投)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为定期开放,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注2:2013年4月9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2013年4月12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31只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现根据业务发展,自2015年4月2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投资者选择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其申购、赎回、转换等费率及费率优惠和业务规则,执行2013年4月9日本公司发布的《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信息,并新增了代销机构。

  5.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 “十一、基金的业绩”:基金业绩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6年8月2日至2017年2月2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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