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敏 

  近日有媒体报道美都能源子公司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汇”)卷入浙江九好集团造假案一事。3月15日,美都能源紧急发布澄清公告称,媒体报道所涉及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鑫合汇股权之前,因此对上市公司不构成影响。目前,公司子公司鑫合汇和九好集团之间没有任何业务。

  美都能源在澄清公告中解释,2015年9月份,九好集团向鑫合汇申请15000万借款,用于向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借款申请中说明的还款来源为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回款。业务交易结构为九好集团存款为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开立全额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担保,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开立银承,杭州煊隼贸易有限公司将银承贴现后,贴现款作为鑫合汇还款来源。该业务前后共操作两次,当月已全部结清。“截至目前,鑫合汇和九好集团之间没有任何业务”。

  “本次媒体报道所涉及事项,均发生在公司收购鑫合汇股权之前,因此对上市公司不构成影响。”美都能源表示。

  据美都能源发布的公告,2016年12月4日,公司下属子公司美都金控与鑫合汇的原股东各方以及鑫合汇管理团队及其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及增资协议书》:先由美都金控向鑫合汇增资取得6%的股权,增资完成后由原股东向美都金控转让其持有的鑫合汇28%的股权,增资转让完成后,美都金控将持有鑫合汇34%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据美都能源彼时发布的公告,鑫合汇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21.3亿元,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鑫合汇100%股权价值确定为21亿元。美都金控向鑫合汇增资金额为12600万元,另外,美都金控向中新力合控股、嘉善盛泰、支集控股购买鑫合汇28%股权的价格确定人民币5.88亿元。

  据了解,2016年12月26日,鑫合汇已完成增资及股权转让后的工商变更事项。按照相关规定,美都能源持有鑫合汇34%的股权,鑫合汇是公司的联营企业。鉴于鑫合汇工商变更事项于2016年底才完成,美都能源从2017年1月1日起,对联营企业鑫合汇计算投资收益。

责任编辑: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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