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6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一)概述

  2016年9月20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委托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合盈项目实施管理的议案》,公司委托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 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合盈置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合盈公司”)名下的合盈项目实施管理。公司、合盈公司与旭辉集团于2016年9月27日签订了《委托管理框架合同》,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3日、9月14日、9月20日、9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按照《委托管理框架合同》中“根据合盈项目开发经营需要,合盈公司可以合盈项目用地作为抵押物申请银行贷款”的约定,目前,根据合盈项目开发需要,合盈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项目贷款,并已获批7亿元的开发贷款额度。根据银行要求,合盈公司拟将合盈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8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本次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抵押。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抵押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盈公司及合盈项目的基本情况

  合盈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为18,06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亦文,住所为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502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对外投资,物业管理(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自有物业出租与管理;室内清洁服务”。

  合盈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汾江北路8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36,924万元,面积为45,581.82平方米。

  (三)本次抵押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7亿元人民币;

  2.贷款用途:用于合盈项目开发建设和支付前期的拆迁补偿款及开发费用;其中拆迁补偿款、前期开发费用不超过4,400万元 ;

  3.贷款期限:3年;

  4.贷款利率:浮动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上浮10%,自提款日起12个月调整一次。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合盈公司签订具体的抵押贷款合同。

  (四)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是合盈公司根据合盈项目开发需要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按照银行需求相应提供合盈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8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符合《委托管理框架合同》的约定和银行开发贷款管理的要求,是为了满足合盈项目开发的资金需求,保证合盈项目的顺利实施,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抵押贷款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

  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25%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年3月9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塑科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的议案》。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达”)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公司与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大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拟以1,520万元(含税)受让康大公司持有的易事达25%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易事达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5%增加至100%,易事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康大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住所:佛山市东鄱南路4号

  4.法定代表人:钟秀珍

  5.注册资本:699万美元

  6.成立日期:1998年06月09日

  7.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金属化塑料薄膜、薄膜电容器系列及配件;兼营金属化产品技术咨询。

  8.股东情况:

  ■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香港康大国际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2/F HING WAN COMM BLDG 25 PARKES STREET KL

  董事长:邓智(DENG ZHI)

  康大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专字[2016]G15042370389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证)评报字[2016]第A0259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合资外方股权事宜所涉及佛山易事达电容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2016年10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易事达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6,399.99万元,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323.58万元,减幅1.19%。经公司与康大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拟以1,520万元(含税)受让康大公司持有的易事达25%股权。公司受让易事达25%股权的价格低于对应的易事达净资产账面值及评估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易事达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5%增加至100%,易事达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易事达的企业性质拟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变为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由699.00万美元变为55,035,997元人民币,经营期限拟延长至长期,易事达拟设执行董事一人,监事一人,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易事达于2016年1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即股权变更登记日)之间实现的经营损益,无论盈利或亏损,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易事达的主要产品为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主要用于照明、家电、工业电器、国家电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生产的电工基膜产品可通过蒸镀加工而成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与易事达的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存在上下游关系。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利用易事达的品牌、客户等资源优势与公司的电工膜产品形成上下游协同、渠道协同,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电工膜产品差异化水平,提升公司和易事达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受让易事达25%股权的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易事达仍然拥有控制权,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公司与易事达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资源共享,巩固和提高电容器用金属化薄膜市场占有率,增强易事达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及易事达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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