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恒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3月8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回应社会热点问题时表示,全国目前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国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块地试验带动立法

两年前开始的“三块地”改革无论是农村发展,还是城镇化、城乡融合方面都意义重大。“三块地”改革的基本思路为: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意在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意在,允许经规划确定为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似乎是这三块地的改革最新的直接成果。姜大明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经全国人大法律授权,从2015年开始,全国有33个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按照立法与改革同步原则,国土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批准后,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姜大明介绍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成果。同时,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探索农村集体组织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改革措施,已写入今年中央1号文件。

宅基地改革或待突破

1978年以来,作为先于国企、财税、金融等方面变革的领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改革开放初期首先松动了当时僵化的集体经济。近几年国土部在土地制度改革上着墨颇多,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土地管理法修改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正说明,作为生产三要素之一的土地,其在农业、工业生产中扮演的的角色,实在是太重要了。

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认为,三块地改革关键是处理好宅基地流转。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的一个观点是,“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所有制成员内部流转,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真正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乡镇和村办企业用地的只占10%,仅靠这么少量的农地入市,根本不足以构建竞争有序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福利制度,它的特定对象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目前中国对宅基地的政策是,维持农村宅基地必须是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一种分配和集体组织成员内部之间的流转,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也就是说,城里人想去农村尤其是风景区租赁宅基地甚至是建房,是一种非法行为。

经济观察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研究农业和国土的人士认为,宅基地不对外流转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坏,但是长远来看,他们建议宅基地能够在保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入市流通。这样既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又能促进城乡进一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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