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美丽生态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巴林右旗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双方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或“乙方”)。
2、本协议为八达园林与甲方签订的框架协议,甲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政府还需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公开招标或委托中介机构完成,鉴于在项目初期阶段,为加快项目的推进,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先行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框架性协议,合作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须以各方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相关正式合同文件为准;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调整等风险。
3、因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八达园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巴林右旗人民政府与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建设投资总额约3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上述交易对手方为巴林右旗人民政府,巴林右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全旗总面积10256平方公里,下辖查干沐沦苏木、巴彦塔拉苏木、幸福之路苏木、西拉沐沦苏木和索博日嘎镇、巴彦虎硕镇、大板镇、查干诺尔镇、宝日勿苏镇及赛罕街道、达尔罕街道,共161个嘎查村、11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18.64万人。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内容
1、投资规模:暂估值为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2、建设内容:巴林右旗大板镇南山、北山公园建设。
3、用地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总用地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4、合作年限:约定合作年限10年(2年建设期 + 8年回购期)
(二)合作背景
甲方为了加快赤峰市巴林右旗全域旅游发展,合同各方一致认为,巴林右旗大板镇南山、北山公园建设项目的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区域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导方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就本项目区块内相关服务协议明确提出开发理念,开发规模,合作范围等内容。
2、在甲方政府部门审核同意慨念性规划后,甲乙双方以PPP方式合作开发本项目,甲方负责完成本项目或各子项目的PPP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包括协调咨询中介机构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复、环境评价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与概算及批复、报备等准备工作。
3、乙方发挥以往投资操作主题公园、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生态康养等项目的优势,深度整合旅游度假品牌及运营团队,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四)其它约定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精神,成立工作小组,确定联络机制,专人对接,全力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签订正式合同。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初步框架性协议,合作实施过程中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最终须以各方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签署相关正式合同文件为准。本次合作期限较长,增加了合作风险、管理风险和政策调整等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协议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PPP 业务的开展和市场开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PPP项目投资总额暂定人民币 3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95,737.93万元的比例为 31.34%(最终以正式合同为准)。因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如公司最终能签订正式项目合作协议,将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巴林右旗人民政府与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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