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组相关议案。

  2017年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提交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申请材料,并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170393号)。

  2017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3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70393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需要补正,并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

  公司将严格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资料并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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