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以电话、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2月26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

  公司独立董事郭孔辉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章铁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48,176.96元,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9,704,657.07元。其中,母公司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5,809,151.88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审字【2017】052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8.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336.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7,863.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752.01万元,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5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8万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会专字【2017】05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张国志、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张国志、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单位或个人的应收款项余额为326,892,001.40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上述应收款项主要为公司销售重卡和重型专用车形成的应收款项。2016年度,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和信贷收缩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终端用户业务停滞,公司对上述公司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公司多次派人前往上述公司进行沟通和催收,但回款仍不理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上述客户财务状况、可执行财产等情况的评估结果,预计上述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为58,778,992.35元,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268,113,009.05元,公司对上述客户计提坏账准备268,113,009.05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综上,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抵押担保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等情况,公司实际对上述客户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68,113,009.05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2,235,029.92元,累计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为268,113,009.05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缓解其融资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4.8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不存在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以电话、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2月26日上午11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48,176.96元,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9,704,657.07元。其中,母公司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5,809,151.88元。

  1、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17】0520号《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全年工作量确定其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6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会审字【2017】052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审字【2017】052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8.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336.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7,863.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752.01万元,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5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8万元。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会专字【2017】05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张国志、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抵押担保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等情况,公司实际对上述客户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68,113,009.05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2,235,029.92元,累计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为268,113,009.05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拓展融资租赁业务,缓解其融资压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3年6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为8.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336.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7,863.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6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981.55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026.5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5,454.9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70.29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1.7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40.8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752.01万元,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3.56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光大银行马鞍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9,233.5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会专字【2017】05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鉴证,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林证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林证券出具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专字【2017】052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3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公司的经营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张国志、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公司于2017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内蒙古华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日强建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恒瑞祥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四川杰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同发经贸有限公司、张国志、大连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孝义市湧森贸易有限公司、潍坊和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贵州顺亿通汽贸有限公司共计十家单位或个人的应收款项余额为326,892,001.40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上述应收款项主要为公司销售重卡和重型专用车形成的应收款项。2016年度,受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和信贷收缩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终端用户业务停滞,公司对上述公司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公司多次派人前往上述公司进行沟通和催收,但回款仍不理想。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上述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二、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上述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对上述客户财务状况、可执行财产等情况的评估结果,预计上述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为58,778,992.35元,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268,113,009.05元,公司对上述客户计提坏账准备268,113,009.05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综上,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结合上述客户的期后回款、抵押担保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等情况,公司实际对上述客户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68,113,009.05元,对公司2016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2,235,029.92元,累计影响公司净利润金额为268,113,009.05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前述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星马 编号:临2017-014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

  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2,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6日

  附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

  注:上表中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下转83版)

  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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