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跑路吧?”2月27日晚,投资者朱先生火急火燎地对记者爆料说,他年初投的平台金发所发公告称,要进行为期1个多月的整改,期间暂停兑付。

《国际金融报》记者登录金发所官网看到了这则公告。公告称,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南互金整治办(2016)25号《整改通知》、(2017)8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现场检查通知》的精神要求,在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系统及产品合规、合法化整改,暂停兑付,“对于2017年2月27日12:00前提现的本金及收益于2017年4月5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完成拨付”。

那么,整改之事是真是假?兑付资金是否存在问题?《国际金融报》采访南宁市金融工作办、金发所等相关方以期还原事情真相。

项目方“撒手”

2月28日,《国际金融报》记者经过多方打探,联系到了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互联网金融平台整改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杨女士。

据杨女士介绍,自去年7月开始,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就在着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整改工作,目前依照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各项监管条例也在督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平台进行合规检查和整改。

但杨女士强调,目前我们要求平台进行整改,但并没有要求他们停止运营整改,我们也希望平台能够在正常的规范安全运营的前提下,对照监管要求逐步改进平台不合规的方面。“针对金发所停止兑付以完成合规整改的说法并不成立,投资人应该积极与平台进行沟通以完成正常兑付”。

记者本以为发了通告的金发所应该是“联系无门”了,但竟然接通了官网客服电话。《国际金融报》记者以借款人身份咨询了平台公告和目前平台运营状况的相关问题。

客服回复称,目前平台管理层因为合规发展和需要所以将此前的个贷和债权产品下架,目前上新了消费贷款、农业供应链贷款和教育类贷款。

翻阅此前金发所发的标的物,也就是客服称目前已经下架的产品,产品名称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借款用途均显示:金发所严格筛选小额贷款公司优质存量债权,金额在2万至50万元不等。并在还款来源上注明:1.借款企业到期还款 2.质押货物快速变现3.金发所风险准备金。目前并不能查阅具体项目凭证和债权相关信息。

事情发展到这里,仍有很多疑问待解。比如,如果此前金发所的标的产品是不合规的,那么从去年7月就开始的整改工作为什么突然之间压到了昨天,而不采取更加循序渐进的办法?

客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由于此次整改将停止之前业务合作方的所有合作项目,所以涉及金额非常大,根据管理层和业务合作方研究决定将在4月5日统一打款。“目前问题主要在于此前的项目合作方由于一下子停止合作,所以并不能立即回笼资金”。

言下之意是,金发所兑付资金出现了问题!

广西联银债务缠身

更雪上加霜的是,记者注意到,金发所所属的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联银投资”)还债务缠身。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与广西国穗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国穗贸易”)、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中,拍卖被执行人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9号金禄大厦2层商铺,以偿还债务。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中裁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与被告广西金湖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方军、方苑全、陈国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判令被告金湖置业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744万元,利息696806.49元(利息计至2015年5月20日,以后依约另计)。而被告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方军、方苑全、陈国柱对被告金湖置业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记者发现,联银投资和方军曾是金湖置业公司的投资人;联银投资又曾是联银投资公司投资人,三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股权关系。

除了外债缠身,此前还有投资人在网贷交流平台发过关于涉嫌自融的帖子,该投资人称,在金发所平台发布的信贷赢产品中,曾有一个借款单位为深圳嘉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截图如下。

该投资人称,上述图片资料来自金发所官网,官网地址为:

https://list.jinfax.com/detail/debt/1151.html

不过,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该款产品的具体信息在金发所的官网上已经无从查证。

而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方军参股了深圳嘉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在2016年9月20日前为广西联银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几方之间的复杂关系,让“自融一说”更具想象空间。

事件梳理至此,接下来金发所能否按照公告中所言时间兑付恐怕就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黄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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