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邱醒亚先生通知,其于2017年2月23日—2月24日期间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邱醒亚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4、累计增持数量及比例

  ■

  5、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邱醒亚先生拟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7年2月23日)起3个月内,将视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预计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邱醒亚先生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增持股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邱醒亚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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