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7-18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2月21日下午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提前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赵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年期人民币2.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二〇一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新增贷款额度和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17年度贷款在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净新增贷款总额20亿元额度内的贷款及担保进行审批。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年期人民币5亿元信托贷款融资额度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原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由人民币5亿元调减至人民币2.4亿元整。调减上述贷款额度后,公司拟以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为借款主体在额度内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6亿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借款总金额:人民币2.6亿元

  2、借款期限:12个月

  3、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

  4、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结息方式:季结

  6、担保方式:

  ①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②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③赵宁、王瑛琰个人拟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长安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同意为深圳东方金钰在长安信托申请1年期人民币2.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子公司深圳东方金钰向长安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19号)。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下载新浪财经app
下载新浪财经app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