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与NXTVentursFundII,LLC(以下简称“NXT”)、WAVEEquityFund,L.P.(以下简称“WAVE”)、Lionano Inc.签署了《A-1及A-2序列优先股购买协议》,公司以每股2.43美元的价格认购Lionano Inc.1,234,568股A-1序列优先股,合计3,000,000.24美元(约为20,667,901.65元人民币);WAVE以每股2.54美元的价格认购Lionano Inc.1,968,504股A-2序列优先股,合计5,000,000.16美元;NXT以每股2.54美元的价格认购Lionano Inc.59,055股A-2序列优先股,合计149,999.70美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Lionano Inc.12%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23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认购Lionano Inc.A-1序列优先股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166)。

  近日,公司收到Lionano Inc.的通知,Lionano Inc.已办理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并提供了由eShares平台(美国特拉华州州政府所委托的第三方股权证明出具平台之一)出具的持股证明,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如下:

  一、股权结构

  ■

  注释:*为普通股份,#为A系列优先股。

  二、董事会结构

  ■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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