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于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981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7亿元。

  本期债券名称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欧菲01,债券代码:112499。

  二、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净资产为683,192.56万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8.37%;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实现的年均分配利润为59,050.89万元(2013年、2014年、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7,133.55万元、72,174.01万元、47,845.06万元),根据目前债券市场的发行情况,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4%-5.3%,以票面利率5.3%、发行规模16亿元测算,则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为8,480万元,发行人2013年-2015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6.96倍,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预计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实现的年均分配利润为65,506.36万元(2014年、2015年、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2,174.01万元、47,845.06万元、76,500万元,2016年数据是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经营业绩预测值平均数),根据目前债券市场的发行情况,预期票面利率区间为4%-5.3%,以票面利率5.3%、发行规模16亿元测算,则本次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为8,480万元,发行人2014年-2016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7.72倍,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然而,本次债券上市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合计43,159.12万元。

  九、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欧菲光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做出了任何判断。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本次债券采用无担保的形式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二、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广发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十三、2015年11月11日,发行人完成第一期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发行。中期票据的产品简称为“15欧菲光MTN001”,产品代码为“101554077”。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15年11月11日,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1日。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为5.30%,按年付息。发行人第一期中期票据即将期满一年,发行人目前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但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等内外部因素发生不能预料或不可控制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中期票据利息的按期偿付。

  十四、发行人于2014年2月发行9亿元公司债,起息日为2014年2月24日,兑付日为2017年2月24日。发行人目前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但仍存在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形势和公司生产经营等内外部因素发生不能预料或不可控制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则可能会影响公司债的按期偿付。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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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及核准情况

  2016年8月10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发行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8月29日,发行人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6年10月27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有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对董事长就本次发行的所有工作均予以认可。

  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981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欧菲01,债券代码:112499。。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7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托管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发行首日/起息日:2017年2月20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2月20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2月20日,第2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2月20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到期日为2019年2月20日。

  14、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按登记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2月20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24、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费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用于触摸屏、摄像头模组及指纹模组等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开立了专项户:

  账户名称: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4301560043447930000

  开户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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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证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电话:0755-27555331

  传真:0755-27545688

  联系人:肖燕松、程晓黎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项目负责人:许宁、易莹

  (下转30版)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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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松白公路华发路段欧菲光科技园)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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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签署日期:2017年2月16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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