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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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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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陈广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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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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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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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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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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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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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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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联系电话:(0411)3902 7828

  传真:(0411) 3902 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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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9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10-58573600

  传真:010-58573580

  联系人:马砚峰

  网址:www.hsfund.com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0号楼2203室

  办公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0号楼2203室

  负责人: 王萍

  电话:010-59603878

  传真:010-59603182

  经办律师: 王萍 郭敏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周祎

  联系人: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深入研究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式及政策发展趋势,充分把握中国经济转型中涌现出的各类创新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并适度使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在力争控制下行风险的同时,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且投资于“万众创新”方向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密切关注宏观政策,通过对经济增长指标、经济结构、社会需求主体及市场驱动因素的研究,发掘出转型经济下的长期投资机会,并进行重点配置。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视角,综合考量中国宏观经济发展前景、国内股票市场的估值、国内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期限结构、CPI 与PPI 变动趋势、外围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运行状况等因素,分析研判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预期收益与风险,并据此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与组合构建,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金融工具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各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万众创新相关股票的界定

  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所谓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本基金于投资“万众创新”方向上的企业,主要是指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能够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式,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产业,积极寻求转型,为百姓创造美好生活、改善生活品质、促进人类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如现代农业、智慧医疗、智能交通、互联网+、新能源等相关产业。具体来说:

  技术创新指生产技术的创新,包括开发新技术,或者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应用创新。所投资的行业和主题包括电子、家电、汽车、通信,新材料、新能源等。

  制度创新指在现有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条件下,通过创设更加高效的制度、规范体系来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变革的创新。制度创新更多涉及到企业制度本身的改革,所涵盖的行业和主题包括地产、交通运输、非银金融、食品饮料等。

  商业模式创新是指企业价值创造提供基本逻辑的变化,即把新的商业模式引入社会的生产体系,并为客户和自身创造价值,通俗地说,商业模式创新就是指企业以新的有效方式来盈利。新引入的商业模式,既可能在构成要素方面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也可能在要素间关系或者动力机制方面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现阶段商业模式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各行业。商业模式创新的行业和主题包括医药生物、商业贸易、轻工制造、餐饮旅游、农业等。

  3、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普通债券投资过程中,期限配置对于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起主导作用。本基金普通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

  以基本面分析为基础,实现对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的积极配置,构建优化的资产组合。

  上述投资策略实施的总体思路是:

  1)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等基本面分析,从整体上把握今后一段时间内债券市场的变化趋势;

  2)利用收益率曲线的情景分析,测算不同期限债券在不同情景下的回报;

  3)根据债券的风险收益情况,构建本基金的普通债券投资组合。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转换债券资产投资策略为:选取债/股性适中和基本面良好的转债,同时通过对发行人转股意愿的分析,把握获利机会。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债/股性分析

  可转换债券投资宜侧重平衡性配置,兼顾债/股性。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普通债券和股票等,可转换债券作为一个独特的资产类属,应兼顾债/股性,而并不是简单的普通债券或股票的替代品,平衡型的可转换债券品种是攻防兼备的投资选择。

  2)基本面分析

  未来几年可转换债券投资的个券选择比行业选择更重要。在把握行业周期性特征的同时,为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选择具有明显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将更为重要,基金管理人将重点关注和发掘这些企业中股价估值合理的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收益债品种之一,其特点是信用风险高、收益率高、债券流动性较低。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开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决定投资品种。

  本基金在对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基础之上,依据独立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评估体系,配备专业的研究力量,并执行相应的内控制度,更加审慎地分析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组合的管理上,将使用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严格限制单只债券持有比例的上限,采用更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更短的组合到期期限来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测市场风险较大时,应用择时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的同时,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此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金资产组合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稳定收益。

  6、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5%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6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的指数。中证800指数的成份股由中证50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成份股一起构成。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在当前市场中能够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0 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的财务所载财务数据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298,604,621.38元,份额净值为0.984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984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2016年9月30日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016年9月30日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6年9月30日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买入持仓量以正数表示,卖出持仓量以负数表示,单位为手。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量化风险模型统计分析,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本基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影响不大,符合本基金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鞍重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浙江九好于2016年5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鞍重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张宝田先生于2016年9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处分,因其卖出股票行为违反了其在2016年4月22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承诺。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2016年9月30日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基金净值表现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6月28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②根据《华商万众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且投资于万众创新方向的证券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若本基金需要使用指数,则要发生指数使用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信息。

  (五)在“六、基金的募集”中删除了关于基金认购的相关内容;增加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

  (六)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删除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增加基金合同生效的生效日期。

  (七)在“九、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及“基金净值表现”。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八)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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