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7-00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17年2月7日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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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王雪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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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修订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威、黄晓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1、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17-009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通知,其于2017年1月23日至2月7日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56,7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7%。现将增持股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0)。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系基于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根据资金筹措情况拟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在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前提下,承诺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
自2016年5月3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四)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5元每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16年5月3日起不超过一年,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时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六)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为台海集团自筹资金。
2016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1),台海集团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至 29 日通过“长江资管招商 7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911,36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2%。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
2、增持方式:增持人委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成立“华润信托·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述信托计划中优先委托人的认购资金与劣后委托人的认购资金比例为1:1,上述增持人为劣后委托人,其所认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该信托计划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投向“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并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
三、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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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台海集团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增持公司股份956,7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7%,金额48,949,564.93元(不包含佣金手续费)。
四、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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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前,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883,231股,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1,36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3,794,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3950%。本次增持后,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883,231股,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8,132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4,751,36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6157%。
五、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台海集团本次合计增持金额48,949,564.93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24.4748%。截至本公告日,台海集团合计增持金额97,934,998.90元,占承诺增持计划总额的48.9675%,后续将按照2016年4月30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即总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为准。
3、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实施完毕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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