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董亮) 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夕,成都路桥(002628)的股权之争再起波澜。1月16日晚间,成都路桥发布公告称收到了公司股东李勤提出的包括罢免公司多位董事、监事等议案在内的15项临时提案,这意味着举牌方李勤再度向公司“发难”。不过,成都路桥董事会最终却以李勤不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而将其“拒之门外”。

  据了解,在1月26日,成都路桥将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而成都路桥在1月16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在1月13日公司分别收到了持股3%以上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力实业”)和李勤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值得注意的是,诚力实业和李勤正是公司股权之争的关键角色。从2015年末开始,李勤分别通过四次举牌,最终拿下了成都路桥约20.06%的股份,超过成都路桥原来的第一大股东郑渝力及其一致行动人诚力实业合计持有的股份(合计持有19.84%),一举成为成都路桥的第一大股东,而股东双方的内斗也由此开始。

  最新的公告显示,诚力实业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北京商报记者查询相关议案后发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防御外来举牌方李勤的意图十分明显。诸如,拟将“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的条款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1人”等。而该项临时议案也顺利获得了成都路桥董事会的审核,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但举牌方李勤所提议的临时议案则未能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放行”。公告显示,李勤一口气提交了十五项议案,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提议将《关于提请罢免周维刚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王继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邱小玲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等议案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在临时提案中,李勤准备一举罢免成都路桥现任的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监事共计11人。

  不过,面对举牌方李勤的“发难”,成都路桥方面似乎早有准备。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李勤在买入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事实,诸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于2016年2月22日下发《关于对李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李勤在买入公司股票过程中的前述违法行为已构成《公司章程》第37条所规定的恶意违法收购,根据该条规定,投资者违反上述规定购买、控制公司股份的,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或所控制股票不享有表决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拒绝其行使除领取股利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因而,成都路桥董事会认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勤不具备向公司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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