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1日01:57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1版)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市场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第七部分 投资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黄金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黄金期货、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融资融券、黄金租赁等。

  本基金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黄金合约、黄金期货、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对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部分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方便投资人通过本基金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本基金不参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对应的黄金合约、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的其他黄金合约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0.6%,年跟踪误差不超过6%。如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2、基金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构建以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品种为主的黄金合约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黄金合约组合换购成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按照目标ETF的申赎清单以黄金合约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份额的交易。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减小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

  当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投资基金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黄金合约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黄金合约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黄金合约组合以申购目标ETF。因此对可投资于黄金合约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品种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组合。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时,基金管理人将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债券投资者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5%

  如果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其标的指数,或者由于其标的指数所对应的黄金合约品种市场流动性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AU99.99不宜继续作为目标基金的标的指数,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可根据目标ETF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更换而做相应的变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跟踪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价格,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2.3其他资产构成

  ■

  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黄金ETF联接

  ■

  黄金ETF联接A

  ■

  黄金ETF联接C

  ■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管理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组合中投资于目标ETF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不计提基金托管费。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已扣除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部分基金资产净值后的净额,金额为负时以零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4、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4月7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4、在“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中,更新了募集情况与生效时间;

  5、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更新了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基金份额的转让,基金的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6、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7、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新增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8、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托管人法人代表、注册资本;

  9、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 2016年11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 2016年11月0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三)、 2016年10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6年第3季度报告》;

  (四)、 2016年10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ETF联接A类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 2016年09月2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增加嘉兴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六)、 2016年09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 2016年09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ETF联接C类新增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八)、 2016年09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ETF联接基金新增渣打中国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九)、 2016年08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份额增加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 2016年08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新增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一)、 2016年08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二)、 2016年08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联接基金新增华融湘江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三)、 2016年07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投业务并参加其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四)、 2016年07月1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五)、 2016年07月0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联接基金新增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六)、 2016年06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及手机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七)、 2016年06月0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定投、最低持有数量限制的公告》;

  (十八)、 2016年06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份额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十九)、 2016年06月0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通直销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和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二十)、 2016年06月0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十一)、 2016年05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1月 11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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