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05日22:56 中国证券报微信

  1月5日,对于屡屡“挑衅”上交所和证监会的ST慧球,上交所再次向公司发去了监管工作函,而且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证监会也已对ST慧球进行立案调查。已经“破罐子破摔”的ST慧球又怎么了?事情是这样的:

  1月5日20:00整,上交所官方微博“上交所发布”发布了一条微博。

  主要内容如下:

  实际上,上交所发给ST慧球的上述监管工作函在1月5日早上就已经在网上流传。一块流出的还有ST慧球的奇葩股东大会议案!上面的监管函中也已经提到了,股东大会的议案高达1001项!下面是部分截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部分网友评论

⊙广西慧球科技绝对称得上最奇葩的A股公司了

⊙股东大会1001项议案(累死股东吗?)

⊙大股东每年捐赠公司不少于100亿现金(大股东是马云吗?)

⊙建立健全恋爱审批制度(丘比特的箭借给你)

⊙降薪300+加薪50(这是传说中打一巴掌给个枣?)

  实际上,一大早看到网上流传的监管工作函和股东大会议案后,记者不相信ST慧球能如此奇葩,还专门跟监管层的朋友进行了求证:

  从上交所的通报可以看出,上述监管工作函和股东大会议案之所以在网上流传,是ST慧球擅自将其发布到了网上。而且,ST慧球已经不是第一次信披违规了。

  此前,举牌方瑞莱嘉誉增持慧球科技股份达4.999978%,触发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并通知公司要求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但公司一直以瑞莱嘉誉持股未达5%为由不予披露。另外,在督促慧球科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过程中,上交所发现,慧球科技长期未聘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现任董事长董文亮在上交所提出书面监管要求后,仍然未能保持通讯畅通,无法有效联系。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约见董文亮谈话,但其未按要求接受谈话。

  为此,在采取停止信披直通车资格、多次要求其履行信披义务,发出若不整改则实施ST处理的警示无果后,2016年9月9日,上交所发布消息,由于慧球科技没有完成整改要求,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自2016年9月13日起,对公司股票进行ST处理。

  对此,2016年11月1日,ST慧球向证监会提交了撤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的书面申请,但证监会决定,对该申请不予受理。于是,ST慧球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之名,决定行使行政诉讼的权利,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起诉证监会。

  看来,因公司治理问题而麻烦缠身的ST慧球,这是跟上交所和证监会“掐”上了,慧球已俨然变成了“混球”。而且,从上交所今晚的通报来看,对于ST慧球屡屡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上交所不但向公司发去了监管工作函,而且启动了纪律处分程序,证监会也已对此立案调查。但是,从ST慧球过往破罐子破摔的表现来看,其是否Care还要打个问号。

  那么,ST慧球为什么会落到眼下破罐子破摔的境地?关键是失去了制约。

  从公司前十大流通股东来看,在2015年年报中,还有众多机构驻扎。但是,到了2016年三季报,机构们已经纷纷撤离。为何会如此?2016年元旦之后,由于A股暴跌,直接导致公司大股东顾国平爆仓,从而也成为了A股大股东爆仓第一人。由此,公司实控人地位出现真空,围绕慧球科技的控股权,有关各方暗地里也加紧了动作。

  特别是,2016年8月8日晚,慧球科技公告称,2016年8月5日的董事会会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聘用匹凸匹原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鲜言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一职。之后,慧球科技的路子便越玩越野。比如,慧球科技原董事长顾国平曾先后通过媒体以及发布公告明确表示,已不再也无意成为慧球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慧球科技却一直坚称顾国平为实际控制人。

  而眼下,在失去了众多机构的制衡后,ST慧球管理层能不破罐子破摔,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吗?

  按理说,“无主”上市公司一般会引起私募等资本势力的觊觎,并通过举牌等方式借机入主,然后通过改选董事会和任命新的管理层来完善公司的治理。瑞莱嘉誉便是这样的资本势力,但是,它很快就发现,自己火中取栗,拿到的却是一块烫手山芋。

  从7月21日开始,瑞莱嘉誉不断从二级市场买入ST慧球。7月28日,ST慧球接到瑞莱嘉誉通知,后者持股比例达到4.99997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因为ST慧球以持股比例不足5%为由未及时进行披露。随着瑞莱嘉誉的不断增持,其达到10.979315%的持股比例之后,立即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并公开征集投票权。12月22日,ST慧球召开股东大会,瑞莱嘉誉共提出4项议案,且均以超99%的赞成而获得通过。不过,此次股东大会,管理层的5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它高管均没有出席或列席大会。12月25日晚间,ST慧球公告,瑞莱嘉誉再次提请董事会立即召开股东大会,十五项议案旨在更换掉全体董事会成员及两位监事。

  在机构纷纷撤离,ST慧球管理层失去制约,新的大股东又无法“摆平”公司管理层,ST慧球管理层还屡屡挑战上交所和证监会的监管底线的情况下,对于这种破罐子破摔的上市公司难道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记者请教了一位公司治理方面的专家,他表示,对于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制衡应该是多维度的,除了大股东、投资机构、交易所、证监会之外,很重要的还要完善中小投资者的制衡机制,比如集体诉讼制度。

  近年来,中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较为多发,如何遏制这种事情再三发生?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

  应提高信息虚假披露或内幕交易等不公平行为的犯罪成本,“很简单,集体诉讼制度。”她指出,目前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成本较低,集体诉讼制度会大幅提高上市公司不良行为的法律后果,强化这种法律后果,提高犯罪或违规成本,这样会使企业做虚假信息披露等不良行为欺诈投资者时,能够有所约束。

  为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监管层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对此,林采宜充分肯定其对筑牢资本市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意义,然而她直言,仅仅依靠加大查处力度则远远不够,“投资者有几千万双眼睛,证监会的几十双眼睛,应该把监督上市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交给所有投资者,实现人人都是监管者。”

  实际上,在美国资本市场上,集体诉讼制度便是制约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权益。在美国资本市场,阿里巴巴、中国人寿、前程无忧等中国公司均曾受到来自国外投资者的集体诉讼。最终有的达成和解,有的则做出较大金额的赔偿。集体诉讼官司对相关上市公司来说,起到了促进其规范发展与尊重法律的作用。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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