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1号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除2016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4号)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的敏感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核实,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与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就转让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于2016年12月29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水务及深圳建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了《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6年12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除此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未有正在筹划涉及公司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四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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