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02:28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2016-08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2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批准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2.批准自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公司将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3.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可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转授权之人士全权办理与终止本次发行事项有关的全部事宜;

  4.同意将终止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宜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7年度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批准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融资担保。

  2.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担保额度;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的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通过《关于向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借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等值人民币2.50亿元内部借款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借款展期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将向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5亿元内部借款及向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5亿元内部借款展期的相关安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批准《关于增资端信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基金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批准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端信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批准端信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向外部机构募集有限合伙人,参与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六)批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健先生、安满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刘健先生、安满林先生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附件:

  刘健先生、安满林先生个人简历

  刘健,出生于1969年2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工程硕士,本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生于1992年加入前身公司,2009年任本公司东滩煤矿副矿长,2014年任本公司济宁三号煤矿矿长,2016年1月任本公司东滩煤矿矿长,2016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生毕业于山东矿业学院。

  安满林,出生于1966年5月,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先生于1989年加入前身公司,2003年任本公司南屯煤矿副矿长,2010年任本公司煤质运销部副主任,2011年任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2013年任本公司选煤管理中心主任,2014年任本公司鲍店煤矿党委书记、矿长,2015年任本公司营销中心主任、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安先生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股票代码:600188 公告编号:临2016-087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胜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赞成,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外部融资环境、内部生产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2016-088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涉议案,并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度第二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涉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53,800万股(含53,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详情请参见日期为2016年6月16日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公告及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鉴于公布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以后,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目前公司尚未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亦未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投资者签订关于股份认购的文件。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外部融资环境、内部生产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

  三、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就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

  四、 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内部生产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建设,确保相关业务顺利推进。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股票代码:600188 编号:临2016-089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召开时间:2017年1月4日(周三)10:00-11:00

  2.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筹划过程及终止原因,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兖州煤业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17年1月4日(周三)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赵青春先生和有关业务负责人。

  四、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沟通与交流。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2017年1月3日下午16:00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赵中兵

  联系电话:(86 537)538 2319

  传真:(86 537)538 3311

  邮箱:yzc@@yanzhoucoal.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2016-09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及被担保人名称:

  授权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本公司”)向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国贸”)、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兖”)、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瑞丰”)等全资及控股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融资担保。

  为被担保人担保延续至本年度的金额:

  1.经2015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垠瑞丰开展贸易业务提供融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垠瑞丰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45亿元。

  2.公司目前尚未为青岛中兖及中垠国贸提供过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授权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融资担保。

  (二)本次授权担保的具体事项

  1.批准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融资担保。

  2.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担保额度;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3.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三)本次授权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并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附件《拟被担保兖州煤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内容及担保对象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融资业务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期限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项,将为中垠国贸、青岛中兖及中垠瑞丰开展贸易业务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其开拓贸易创效渠道,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布局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13.11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经审计净资产的72.8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拟被担保兖州煤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2016-09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2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准注册额度人民币2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效期2年。有关详情请见日期为2015年5月19日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2016年12月29日,本公司成功发行201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0亿元,已于2016年12月29日到账。获准注册的剩余可用融资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

  现将本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

  本期发行的相关文件请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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