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11:48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皮革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QB/T 1615-2006《皮革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的要求,对皮革服装产品的撕裂力、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面料)、游离甲醛(里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面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里料)、材质鉴别(面料)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撕裂力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见附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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