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13:27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1日讯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下称“广东股交中心”)昨日发布公告称,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企业通过广东股交中心发行的债券项目到期,但两家企业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导致投资人不能到期拿到本息。

  2014年12月,两家公司在广东股交中心备案发行债券后,由广东股交中心将产品信息发布到招财宝平台。

  作为本次项目信息服务平台的招财宝也发布公告表示,积极协调各相关各方共同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

  对于外界关心的投资者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投资者的本息赔付?

  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表示:“本事件中,根据合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侨兴集团的创始人兼董事长吴瑞林先生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现有的和将来获得的工资、薪金、房产、股权、投资及其分红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提供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这次事件中的担保机构是浙商财险,按照双方合同,如果侨兴电信、侨兴电讯不能按时还钱,由浙商财险还钱,而且浙商财险写了“绝对免赔”,就是必须赔付,没有免责条款。所以,投资者可以启动的赔付顺序应当是:先找吴瑞林,再找浙商财险。”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主任何广文的认可。

  “投资人的权益是较有保障的。”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主任何广文表示:“在广东知名企业侨兴集团债券项目出现逾期的案例中,投资人的权益是较有保障的。从产品说明书看,项目在2014年发行时引入了“双重担保”。”

  何为双重担保?何广文解释:根据产品说明书,这个项目的第一个担保人是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认购协议披露,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位担保机构的浙商财险。

  在这个案例中,逾期企业侨兴电信、侨兴电讯在浙商财险处投保,浙商财险收取保费,向投资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证保险。这意味着,当两家企业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依照保险合同,浙商财险必须对投资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理赔。

  何广文表示,具体到这个案件中,投资人有三重赔偿方案。

  从过去的债务违约处理经验表明,一旦发生纠纷,还款义务的第一位是借款人,也就是侨兴集团,其仍处于经营过程中,投资人可以主张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当借款逾期时,投资者可以找债务人还钱,也可以找债务的担保人还钱,这个案例中,债务的保障有两重,还可以同时找三方清偿,所以,这个案例中,投资者的权利还是较有保障的。

  作为互联网信息中介的第三方平台,招财宝是否有责任呢?杨东表示:关键是看起是否尽到了信息披露、审慎责任和投资者适当性等三个方面的义务。

  杨东认为:从目前的信息看,招财宝平台应该尽到了这三个方面的义务。比如,引入了第三方增信机构,选择的项目是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备案、并通过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在招财宝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的融资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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