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11:13 商务部网站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经济发展局,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民政部 国家商务部 国家体育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家政服务业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40号)和《福建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闽质监标〔2009〕22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26项省级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下达你们(见附件),请各单位按试点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试点项目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试点项目,均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特色,请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和商务局(经济发展局)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相关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省级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申请书》确定的计划进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挖掘工作亮点,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如期完成试点项目任务。


  二、福建省质监局、福建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试点项目建设中期,组织领导和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试点计划执行时间到期后,按《福建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评估验收。


  三、试点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林雪兰,0591-87852052;


  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联系人:珍晨妮,0591-87270003。


  


 


    附件:省级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5日



下载新浪财经app,赢iphone7
下载新浪财经app,赢iphone7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