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01:52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6-20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为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具体的实施进度与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尚未确定,目前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无影响;另按照协议安排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根据落户行为给予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奖励资金,该奖励资金到位时间及形式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法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高邮市签订了《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高邮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工业项目达成合作意向,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50亿元人民币。项目经营范围拟为多晶硅铸锭及切片的生产、销售,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主体投资主体分期、分批实施。

  本次签署的投资协议在具体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项目备案等前置审批程序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高邮市,是世界遗产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地处长江三角洲,位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双重辐射区,是苏中、苏北重要门户。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内容

  计划总投资额约5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投资30亿元,固定资产总投资约20亿元,乙方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5亿元,其中首期拟实缴人民币4亿元。建设厂房、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7.2万平方米以上。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多晶硅铸锭及切片的生产、销售,一期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多晶硅铸锭2GW及切片2GW的规模。项目地址位于省道237西侧、波司登大道南侧。

  (二)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同意由其垫资为乙方代建厂房、办公楼及附属用房等。代建费用由乙方或其项目公司在项目投产次年开始,分五年等额给付甲方。施工单位由乙方推荐,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后招标确定。乙方项目围墙外的绿化由甲方负责。

  (2)为满足乙方项目公司投产后的用电需求,高邮市及开发区配套建设电力专线无偿移交乙方使用;低压部分的变电柜、电气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确保乙方高邮项目水、电、气等的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优惠。

  (3)甲方承诺乙方项目公司自投产后5年内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公司高管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了支持乙方项目的发展,甲方同意根据落户行为给予项目公司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奖励资金,该项目补助及奖励资金与乙方首期拟实缴的注册资金4亿人民币款项同步到账。1.5亿补贴资金由高邮开发区与乙方共同监管、控制。乙方自有资金由乙方自由支配。

  (4)甲方同意在乙方项目公司周边提供配套的土地,供乙方用于国家级研发中心和附属设施的建设;在项目建设期内,高邮经济开发区提供场所供乙方在建设期1年内过渡使用,乙方确保在代建厂房竣工后一年内正式达产;在乙方提供上市公司担保的前提下,协助乙方高邮项目向相关银行融资专项用于高邮项目的运营。

  (5)甲方支持乙方在高邮地区及扬州地区开展光伏分布式业务;在发改委备案、国家电网入网手续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确保首期拟实缴的注册资金人民币4亿元在高邮项目公司登记设立后10日内到账。

  (2)乙方在甲方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必须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负责厂房规划设计工作,按其工艺流程施工建设,并报职能部门确认批准。

  (3)乙方项目公司应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确保在代建厂房竣工后1年内正式达产,达到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4)乙方主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支持;乙方应在项目公司投产后一年内,在甲方新建铸锭、切片研发中心并开展申报晶体硅片类太阳能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各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申报工作给予支持。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提供厂房和提供优惠承诺方面严重违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改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乙方年开票销售及纳税达不到本协议约定要求,且无法从集团其他公司开票补足的,甲方有权降低给予乙方的税收、土地等优惠承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该项投资有利于公司为光伏产品的市场供给提供产能保障;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借助高邮市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抢抓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为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将分期、分批投资,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持续跟踪后续实施过程,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项目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对公司未来现金流在短时间内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6-20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6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孟广宝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东亚信托”)申请信托贷款,融资总金额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个月。具体内容以公司与方正东亚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和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质押给方正东亚信托用于本次信托贷款。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江苏省高邮市投资设立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多晶硅片;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销售。(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6年1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03)。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立合肥合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太阳能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销售;电力投资、能源产业投资;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及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投资、建设、运营、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站资产运维管理;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6年12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204)。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6-20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江苏省高邮市投资设立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多晶硅片;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6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法定代表人:唐世文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高邮经济开发区波司登大道南侧经十七路东侧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多晶硅锭,单、多晶硅片;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电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产品业务。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为光伏产品的市场供给提供产能保障,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需经过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核准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6-20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合肥合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在安徽省合肥市投资设立合肥合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太阳能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销售;电力投资、能源产业投资;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及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投资、建设、运营、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站资产运维管理;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6年12月1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合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128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电池片、组件、太阳能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销售;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销售;电力投资、能源产业投资;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及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投资、建设、运营、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站资产运维管理;光伏科技、太阳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6、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认缴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销售等业务,同时拟用于公司在安徽合肥地区分布式、地面电站等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符合公司的产业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设立的子公司尚需经过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核准方能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及业务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公告编号:临2016-20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背景概述

  经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其中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A)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70%,即人民币35亿元;公司作为劣后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B)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0%,即人民币5亿元;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投资人(有限合伙人C)认缴金额为总认缴金额的19.98%,即人民币9.99亿元。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GP),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0.02%。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2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目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完成备案(备案编码:SR0006),私募投资基金主要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君海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16年12月13日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5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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