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01:49 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上接18版)

  (上接18版)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可广泛运用于通信、互联网、智能电网、轨道交通、金融、云计算、物联网、智慧城市等对主设备运行环境有着较高要求的行业。

  (二)行业竞争情况

  本行业国内市场发展的初始阶段,国际企业凭借其品牌优势、技术优势以及对市场渠道把控的先发优势,占据行业主导地位,代表企业包括Liebert、Schneider、Dantherm等。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在研发、生产、质量、市场等多方面的不断学习、成长和自我突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涌现出以英维克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国内企业。市场上逐渐形成国际企业、国内企业两大阵营。

  随着国内企业不断吸收国外同行先进经验,同时发挥本土优势,逐步打破了国际企业多年来对市场的控制地位。以机房温控节能设备为例,根据专业研究机构ICTresearch的调研,2013年中国机房温控节能设备市场的品牌数量大致为42个左右,其中本土品牌数量约占45%,显示出中国本土企业已在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未来,国内企业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成功为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如中国联通、华为、中兴通讯、铁塔公司、比亚迪等提供产品及服务,综合竞争力处于市场前列。未来,随着公司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与该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将日趋紧密。

  公司主要产品除能够应用于通信行业外,还可广泛应用于互联网、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行业,随着公司对市场的不断开拓、研发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优秀的自主创新能力;(2)丰富的产品线及质量、性能出众的产品;(3)优质的客户群体;(4)知名的品牌;(5)先进的管理模式;(6)优秀的企业文化及管理团队。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其他设备。截至2016年6月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597.51万元,累计折旧474.0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123.49万元。

  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1宗。该宗土地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工业园吴淞路南侧,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12月23日,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吴国用(2014)第0618099号。上述土地使用权系公司于2014年1月6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

  发行人拥有租赁房产7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维克信息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9项。公司及其子公司已获得6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

  2015年1月8日,公司与上海科泰签订了关于共同投资深圳科泰相关事项的《协议书》,上海科泰同意深圳科泰使用“科泰”作为公司字号,并将其注册商标排他许可给深圳科泰使用,许可期限为深圳科泰注册登记之日起15年(许可期限届满前,上海科泰应及时办理相关商标的期限延展),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前述许可在许可期限内不得撤销。根据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上海科泰不会就商标许可事项向深圳科泰收取费用。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实际控制人齐勇控制的Envicool U.K公司已注销,且自成立至注销,Envicool U.K未实际经营任何业务,均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从事与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公司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为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同业竞争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齐勇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1)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深圳科泰向上海科泰销售新能源车用空调及配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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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英维克信息向上海科泰销售软件,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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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交易定价

  深圳科泰与上海科泰关联销售的定价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确定。2015年,深圳科泰通过上海科泰向比亚迪销售新能源车用空调,主要销售产品型号为C12-CD全顶式电动车用空调-单冷式;该产品型号其他客户仅有五洲龙,根据相近时间签署的合同,产品价格公允性对比如下:

  ■

  深圳科泰对上海科泰销售单价较五洲龙低6.10%,除上海科泰合同批量较大之外,深圳科泰适当给予上海科泰微幅利润空间。深圳科泰向上海科泰销售产品价格公允、合理。

  2、商标使用许可

  2015年1月8日,公司与上海科泰签订了关于共同投资深圳科泰相关事项的《协议书》,上海科泰同意深圳科泰使用“科泰”作为公司字号,并将其注册商标排他许可给深圳科泰使用,许可期限为深圳科泰注册登记之日起15年(许可期限届满前,上海科泰应及时办理相关商标的期限延展),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前述许可在许可期限内不得撤销。根据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上海科泰不会就商标许可事项向深圳科泰收取费用。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报告期内,关联方上海秉原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未收取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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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委托贷款,公司已按时足额偿还。

  2、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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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方往来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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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涉及的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日渐完善,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了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程序,关联交易公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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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勇先生,董事,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内蒙古包头钢铁公司,并在华为电气、艾默生等大型跨国企业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对本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深刻的理解。于2005年创办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韦立川先生,董事,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广东美的、艾默生;现任公司董事、新技术研究部总监。

  欧贤华先生,董事,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东莞新科电子、华为电气、艾默生、国成投资;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朱晓鸥女士,董事,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粤海集团;现任上海秉原秉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本公司董事等多项职务。

  方天亮先生,董事,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电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金融学院。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飞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邢洁女士,董事,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宣传部、香港希士利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现任公司董事、英维克投资总经理。

  钟景华先生,独立董事,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电气师、中国数据中心工作组组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立文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西安交通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世练先生,独立董事,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职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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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军先生,监事会主席,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广东美的;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部站点产品线总监。

  冯德树先生,监事,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重庆金美通信、杭州国电信息、艾默生;现任公司监事、英维克信息总经理。

  林永辉先生,职工代表监事,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供职于华为电气、艾默生;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齐勇、欧贤华、方天亮之简历详见本节“一、(一)董事”部分。

  吴刚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大冷王运输制冷、格力电器、艾默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部总监。

  陈涛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广东湛江三星汽车、华为电气、艾默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供应链总监。

  陈川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力博特、艾默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铁旺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力博特、艾默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游国波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供职于富士康、艾默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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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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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邢洁、朱晓鸥未在本公司领薪。公司每年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5万元。

  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英维克投资持有公司2,323.206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38.72%,为控股股东。

  英维克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518.2062万元,住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布巷社区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楼C,法定代表人为齐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

  齐勇除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64.84%的股权外,还直接持有公司9.01%的股份,合计可控制公司47.73%的有表决权股份,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拥有决策权力,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齐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15020319680417****,住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共和世家****,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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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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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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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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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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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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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列示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参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

  (五)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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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853.96万元、27,542.17万元、42,130.31万元及23,766.0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32.31万元、4,253.06万元、6,752.27万元及3,786.31万元。

  公司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12,913.55万元、16,592.23万元、21,040.06万元和8,608.1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9.09%、60.24%、49.94%及36.22%,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公司机房温控节能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8,878.58万元、10,696.13万元、18,852.14万元及10,336.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40.63%、38.84%、44.75%及43.49%,2014年和2015年分别较上年增长20.47%、76.25%,增长形势良好。

  公司新能源车用空调业务发展态势良好,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该类产品分别实现收入1,699.41万元及4,201.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03%及17.68%。新能源车用空调的推出,不仅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亦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4.93%、38.61%、36.58%及36.15%,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与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相适应,公司各期销售费用分别为1,960.44万元、2,689.38万元、3,865.70万元及2,223.21万元,2013年至2015年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管理费用分别为2,300.15万元、2,794.19万元、4,013.46万元及1,900.48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加大,公司管理费用金额逐年增长,但在规模效应影响下,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整体有所下降。

  (二)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由23,850.60万元增长至50,721.83万元。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近年来有力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从而带动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较快增长。

  报告期内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4.15% 、90.02%、92.21%及92.66%,流动资产占资产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是以技术研发为主要增长驱动力的创新型企业,将主要精力和资源集中于前端技术研发和后端市场开拓、客户培育,同时公司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选择丰富,因而生产环节主要集中于产品设计与装配、自主开发软件及灌入,主要配件如压缩机、换热器等均为公司按照特定技术指标向外部供应商采购,因而所需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相对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负债余额分别为13,335.18万元、13,601.15万元、20,533.65万元及25,238.21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呈现较快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基本由流动负债构成,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呈现稳中有升态势,反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逐步提升,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基本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水平,表明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不存在利息偿付风险。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42.29万元、3,563.97万元、4,448.99万元及-2,341.03万元,201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与公司净利润差距较大,主要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期营运资本投入相对较大所致。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小于净利润,差额较2013年大幅减少,主要系在销售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同时公司调整部分原材料采购款的结算信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增幅带动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相应生产采购及期末备货均有增加。2016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2016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车用空调的业务拓展取得重大的突破,导致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长,同时为了满足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的需要,公司增加原材料等的采购,期末备货亦有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39.40万元、-1,469.62万元、-530.36万元及387.3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现金支出,各期支出金额分别为494.45万元和1,006.42万元、530.36万元及387.36万元,2013年以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研发实验室装修、厂房装修等投入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396.10万元、-734.03万元、-1,360.70万元及309.3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扩张期,业务的拓展及固定资产的扩建使得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融资满足资金需求。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一)基本政策

  本公司按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制订每年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进行。每年的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的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和股票。

  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使用: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近三年因生产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资金需求旺盛,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董事会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兼顾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稳定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如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提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百分之十的,董事会应在利润分配预案中或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独立意见。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4)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5)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规划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有利于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同时为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还制订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总体发展目标及目前的实际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并从制度上对股利分配作出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股利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和决策机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目标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研究论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经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六)子公司英维克信息的利润分配政策

  英维克信息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英维克信息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英维克信息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之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度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按上述程序分配后的剩余利润,英维克信息应每年向股东(即英维克科技)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应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80%。

  十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其基本情况

  (一)北京非凡鸿盛

  北京非凡鸿盛成立于2004年5月9日,原股东为李冬、仇卫民,持股比例分别为90%、10%。2012年7月,公司根据深圳中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深中项财审字[2012]第020号《审计报告》,以北京非凡鸿盛于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295.25万元为依据,出资300万元收购李冬、仇卫民持有的北京非凡鸿盛的全部股权,收购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收购完成后,北京非凡鸿盛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此后,经公司数次增资,北京非凡鸿盛的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目前,北京非凡鸿盛的法定代表人为李冬,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内东街中里9-17号369,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空调制冷设备;从事通信系统、数据机房系统、电力系统及其它设备系统中的户内及户外机柜机架以及配套的温控节能设备的研发、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不得经营)。

  (二)英维克信息

  英维克信息系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齐勇,住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观光路1301号银星科技大厦第7层D09,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嵌入式软件、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软件产品、信息技术、电子技术、信息系统的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系统集成、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加工与销售;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三)苏州英维克

  苏州英维克系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股99.00%,英维克信息持股1.00%。苏州英维克法定代表人为齐勇,住所为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田上江路105号15幢306室,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收资本为12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组装、生产、销售:信息化机房温控设备、通信及电子产品温控设备、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通信网络配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专用控制设备、高效节能设备、精密空调设备、通讯机柜空调设备;承接:设备温控系统、节能系统、能源监测及运营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四)深圳科泰

  深圳科泰系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设立的子公司,公司持股51%,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持股39%、刘华持股10%。深圳科泰法定代表人为齐勇, 住所为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8号厂房1楼B,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各类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相关配件;提供货物温控解决方案;提供巴士客车及新能源巴士客车用空调器及货物温控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五)香港英维克

  香港英维克系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齐勇,住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33楼3306-12室,注册资本为50万港元,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贸易,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六)深圳非凡鸿盛

  深圳非凡鸿盛系北京非凡鸿盛于2015年11月5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涛,住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4楼西,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上门维护;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空调制冷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上门维修;通信设备、电源设备、低压成套配电设备、数据机房系统、电力系统及其它设备系统中的户内及户外机柜机架以及配套的温控节能设备的研发、销售。

  (七)其他子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子公司情况如下:

  ■

  2013年8月13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易能恒信已经注销完毕。中能汽车于2016年4月18日完成工商注销。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0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万元,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若公司所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第五节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随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本行业产品通过对设备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指标进行智能化控制,保障设备运转处于最佳状态,可广泛运用于通信、互联网、智能电网、轨道交通、金融等多个下游行业。

  随着通信、互联网、智能电网、轨道交通、金融等行业的迅速发展,数据的运算量呈现几何级数增长,而处理数据的主设备又不断向“轻、薄、短、小”方向发展,所使用的电子元件密度越来越高,发热量及能耗越来越大,相应地对稳定性、可靠性及使用寿命的要求也同步提高。因此,该等数据处理设备对运行环境的要求日益严苛,对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的依赖程度也随之提高。

  随着下游行业投资建设周期性变化,以及技术不断更新换代,其对本行业产品品种、数量的需求等均会有所波动,随之给本行业企业经营带来一定影响。公司终端用户多数为通信、互联网等支柱产业内龙头企业,技术先进,具有规模优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强,其经营业绩受市场影响较小,公司所受的市场传导风险亦处于较低水平。但如果下游行业或客户发生较为剧烈的波动,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365.34万元、12,233.96万元、17,314.16万元和24,831.10万元。

  在公司技术创新、客户基础拓展等有利因素推动下,营业收入增长较快,2013年至2015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8.85%,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大。同时,受下游行业季节性特征影响,下游客户下半年采购较多,从而导致了报告期内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公司一直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以确保经营资产的健康周转。2013年至2015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2、2.44、2.85。虽然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大中型企业,资金实力强、市场信誉好,应收账款一般均能及时回收,但如果下游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营业收入持续高速增长难以维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13年至2015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8.85%,处于快速成长期。

  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得益于公司一直坚持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立身之本,以强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丰富的研发成果为基础,以下游行业基础设备建设、新技术应用为导向,不断开发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从而不断开拓新的市场份额。同时,公司依托自身完备的研发实力、出众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不断进军新的应用领域,目前已逐步进入互联网、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细分市场。

  未来,如因产品技术、质量及销售服务等原因,公司不能持续获得老客户之认可或者开发新客户力度不足,或下游客户基础设备投资放缓,或公司不能适应新领域竞争环境,则公司营业收入维持报告期内的高成长性将较为困难。

  (四)通信运营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缩减的风险

  报告期内,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设备销售额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9.09%、60.24%、49.94%和36.22%,系公司重要的产品线之一。该类产品可广泛运用于户外机柜通信基站、智能电网各级输配电站点、新能源分布式储能电站、智慧城市采集监控站点等多个领域,但就目前而言,通信仍然为其最重要的应用领域。

  因此,通信运营商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决策,对于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设备市场具有重要影响。虽然公司不断拓展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设备的下游应用领域,已运用于智能电网等领域,努力分散风险;但是,如果未来通信运营商削减其对相关固定资产的投资预算,或延长固定资产投资间隔期间,仍将对公司户外机柜温控节能设备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通信运营商等客户采购模式变化的风险

  2013年-2015年,公司对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销售收入分别为4,374.34万元、4,491.91万元、4,650.70万元,整体呈上升态势。

  通信运营商等客户规模较大,采取公开招标进行设备采购,一般采取集团总部框架招标,具体的销售合同由其地方分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另行签订的方式。在总部集中招标采购的模式下,单笔招标金额通常较大。

  因此,通信运营商等客户的采购模式对于公司在该领域销售额具有重要影响。虽然预计未来通信运营商等客户采购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如果未来通信运营商等客户改变采购模式,由总部集中招标采购改为各地方分公司、子公司自行采购,可能会影响公司对在该领域合同总金额,并对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六)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十余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或者软件著作权保护,并实施有力的技术保密措施。目前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9项,专利权68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在技术研发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完全知悉竞争对手相关技术研发的进展,可能会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竞争者亦可能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如果公司侵犯其他竞争者知识产权,或行业内其他竞争者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经营活动季节性特征导致营运资本投入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行业,而通信运营商的设备采购或工程招标一般遵守较严格预算管理制度,从年初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招标到项目实施的周期较长,其大规模采购招标主要集中于下半年甚至年底。作为通信产业链核心的通信运营商,其运营特点直接影响到整个通信产业链。因此,公司经营活动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下半年客户订单、销售出库、收入占比高于上半年。受季节性特征影响,为支撑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快速提升,公司营运资本投入较大,期末应收账款、存货余额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42.29万元、3,563.97万元、4,448.99万元和-2,341.03万元,均低于当年的净利润。

  尽管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存货周转速度较快,但未来如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仍可能低于净利润,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与筹措压力,并将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专注于专业精密温控节能设备的研发与生产,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优秀的研发团队及丰富的研发成果,成功开拓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客户,如中国联通、华为、中兴通讯等,综合竞争力处于市场前列。但随着市场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着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如果发生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不能保持技术、产品的先进性,或者市场供求状况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

  (九)境外销售风险

  随着公司技术水平及产品品质提升,公司产品2007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CE认证和UL认证,进入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2012年,公司分别进入美国、日本市场。除此之外,公司充分把握新兴市场通信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机会,加大对亚洲、非洲等新兴国家的市场开拓。在以上因素影响下,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发展良好,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1.86%、16.05%、10.73%和10.38%。

  未来,随着公司境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境外销售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汇率、贸易政策、境外市场需求等。如果上述因素发生对公司不利之变化,则将对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十)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037.30万元、5,327.95万元、7,949.52万元和10,988.44万元,存货作为销售收入的重要支撑,期末余额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公司不断优化计划生产模式,高效的存货管理保证了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存货储备快速应对客户需求,存货周转速度保持较高水平,存货过时、陈旧的风险较低。

  未来,如果公司未能根据经营规模扩张情况有效管理供应链,或存货发生毁损,或产品市场价格发生波动,则该等存货存在一定的跌价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人力资源风险

  稳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及优秀的企业文化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始终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和培养,建立了积极有效的绩效考评制度,为人才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公司的核心管理成员、技术骨干工作配合时间长,默契程度高,团队凝聚力强,并于创业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共同的价值观和奋斗方向,保持了极高的团队稳定性。此外,公司亦十分重视发掘和培养新的优秀人才,持续充实公司人才梯队。

  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行业人才的争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可能造成公司的骨干员工流失且无法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若公司未来不能科学合理地控制人力成本匹配业务增长,则人力成本的快速增长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技术研发风险

  本行业的技术研发涉及自然冷却技术、直流变频技术、制冷系统设计及仿真技术、温湿度解耦控制算法等多项技术,综合性较强,对各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一贯重视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最终诉求进行自主研发。

  公司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数据中心工作组主任会员单位、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会员单位、中国制冷学会会员单位。在发展过程中,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公司参与了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如《通信户外机柜嵌入式专用空调》、《通信户外机房用温控设备》、《通信机房动力和环境能效要求和评测方法》、《模块化通信机房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以及《通信基站用热管换热设备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等。

  但由于各项技术不断处于更新换代过程中,以及受自身研发条件限制,某些新技术成果可能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开发,或者该技术成果在技术、性能、成本等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以及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偏离了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将导致公司技术研发成果无法应用于市场,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将产品质量视为立足于市场的生命线,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贯穿于研发设计、材料采购、生产组装、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秉持“零缺陷”的质量文化,推行“点滴积累,持续改进,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公司制定了专门的质量控制流程和细则,并对一线生产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力求对产品质量做到精细管理,有力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8的相关要求,相关产品通过了CCC认证、CE认证、UL认证、节能产品认证。公司卓越的产品质量,为公司不断赢得客户信任、拓展客户基础打下了坚实基础。

  未来,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其产品品质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则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形象,并进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

  (十四)税收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15%的税收优惠。

  2012年8月31日,英维克信息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英维克信息自行开发研制软件产品销售收入,按17%的法定税率计缴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且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2013年至2015年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逐年增加,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388.88万元、375.41万元、781.14万元。

  未来,如果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资质,则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十五)房产租赁风险

  公司、英维克信息、深圳非凡鸿盛租赁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布巷社区鸿信工业园8号、9号厂房未取得房产证书,该厂房所在土地为工业用地。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分别于2013年4月18日、2016年5月19日签发《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场所相关诉求的复函》、《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核查相关地块城市更新及土地整备情况的复函》,认为鸿信工业园房产所属宗地权利人为深圳市全新投资有限公司,该宗地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不在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范围内,不在深圳市2015年土地整备计划范围。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的《深圳市201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上述房产所涉及的用地未被纳入《深圳市201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英维克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齐勇承诺,如果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上述房产因产权问题被拆迁等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并使用,其将承担因此对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虽然公司已经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文件,但因上述房产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若被拆迁,则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主营业务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自2013年度21,853.96万元增长至2015年度42,130.31万元,复合增长率达到38.85%。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分别在2016年6月末50,721.83万元和25,483.62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大幅提升。

  虽然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业务体系,并在过去管理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实际执行中运作良好。但是,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资产规模、产销规模、人员规模等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也将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将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风险

  随着新技术新应用的不断涌现,以及下游客户基础不断夯实,本行业发展较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范围、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对公司的市场拓展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

  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生产规模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等,从而导致市场拓展发生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研发能力提升和生产规模扩大后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市场拓展不足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收益的测算均属于预测性信息,尽管系基于对未来的合理预期,且经过严谨的论证及审慎估算,但若未来市场环境、行业状况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测算的假设基础出现显著变化,前述测算的经济效益将不能充分实现,并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八)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15,528.60万元和无形资产1,761.00万元,新增年折旧摊销额为1,124.84万元。以公司2015年的主营业务收入42,130.31万元和综合毛利率36.58%计算,只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超过7.30%,即可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不会因此而下降,而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38.85%,未来增长超过7.30%具有可行性。

  若公司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公司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仍会保持较佳的盈利水平,使公司利润不因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的增加而下降。但是,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研发与经营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十九)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于报告期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分别为41.63%、32.59%、35.83%和15.7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在2016年6月末的25,483.62万元基础上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建成投产后方能产生效益,因而在项目建设期内公司净利润无法保持与净资产规模同比例增长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因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重要合同是指公司正在履行的或已经签署将要履行的金额较大或虽然金额不大但对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主要包括授信额度合同、借款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诉公司权属纠纷案

  2015年3月1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就英维克科技原有ZL200620014037.0号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属向公司提起诉讼,主张公司原有名下ZL200620014037.0号实用新型专利系原艾默生员工在离职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艾默生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职务发明创造,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①判令ZL200620014037.0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归原告所有;②判令英维克科技承担原告因确认本案专利归属而支出的费用30万元;③判令由英维克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承诺,若前述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导致公司需支付任何赔偿金、诉讼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或因前述诉讼案件影响致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齐勇将全额承担该等赔偿金、诉讼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2、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苏州昆拓热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英维克科技侵犯其ZL200810156614.3号发明专利权,并提出如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ZL200810156614.3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②判令被告销毁所有侵权产品;③判令被告销毁所有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④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0万元;⑤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合理的维权费用2.09万元;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

  该案件尚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承诺,若上述诉讼案件的处理结果导致本公司需支付任何赔偿金、诉讼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或因上述诉讼案件影响致使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齐勇将全额承担该等赔偿金、诉讼费或其他相关费用并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3、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与龙华市监局行政诉讼案

  2015年3月26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华市监局”)出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件立案通知书》(深市质华市监专处字[2015]第1号),决定对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投诉英维克科技侵犯其名下ZL200730174830.7号“空调冷凝器(2)”外观设计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调查。艾默生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中要求龙华市监局责令英维克科技立即停止侵犯艾默生ZL200730174830.7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艾默生涉案专利的CyberMate系列单风机风冷冷凝器产品,具体产品型号包括但不限于CS54P、CS32P。

  龙华市监局于2016年3月25日出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深市监专处字[2016]龙华0002号),决定驳回艾默生的全部请求。

  艾默生不服龙华市监局前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被告为龙华市监局,英维克科技为第三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16年8月3日向公司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艾默生的诉讼请求为要求撤销龙华市监局深市监专处字[2016]龙华0002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并判令龙华市监局重新作出处理决定,认定第三人(英维克科技)制造的CS54P、CS32P风冷冷凝器产品构成对ZL200730174830.7号外观设计专利的侵害。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承诺,若前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导致公司需支付任何罚款、赔偿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或因前述诉讼案件影响致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齐勇将全额承担该等罚款、赔偿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上述专利侵权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事项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有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

  第七节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阅。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址:htpp://www.szse.com.cn。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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