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7日06: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 深桑达A公告编号:2016-04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徐向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徐向明女士申请辞去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徐向明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徐向明女士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徐向明女士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16―04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2月1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公司原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徐向明女士已于2016年12月5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同步。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关于调整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方案的提案(详见公告:2016-042)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的对外合作基本方案,与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中联项目,同意以上三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中联电子占股37.4%,中电信息占股24.1%,中地公司占股38.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徐效臣回避了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和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冰女,1962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华建公司项目投资部干部、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兴(集团)公司(原中国华建公司)总经办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人事部副经理、人事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办主任、物资贸易部经理,北京神兴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正佳汇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人、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冰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八部委《“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16―04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方案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中联电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10年以来,中联电子一直在努力推进深圳中联城市更新项目,但项目拆迁谈判的不确定性等重大瓶颈问题仍极大地制约着项目推进进程。另外,中联电子仅拥有地块内部分物业产权,还不是项目的当然实施主体,还需要与地块内的其他业主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加快项目推进实施,中联电子实行对外合作,引入合作者。

  2016年7月8日股份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联项目对外合作的议案,同意中联电子、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深圳市中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公司”)、深圳市苏发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发公司”)合作开发中联项目;四个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合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中联电子占股37.4%,中电信息占股24.1%,中地公司占股31%,苏发公司占股7.5%(详见公告:2016-021《关于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

  现因苏发公司综合各方面原因,决定退出中联项目的合作开发。中联电子经与中电信息、中地公司协商一致,同意苏发公司退出中联项目的合作开发,原合作方案中苏发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7.5%股份由中地公司承继,同时中地公司一并承继该部分股份相应的权利义务,合作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即在项目公司中,中联电子占股37.4%保持不变,中电信息占股24.1%保持不变,中地公司占股变为38.5%。该项目公司将作为中联项目的实施运作主体,尽快完成拆迁,启动建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中电信息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联电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16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方案的提案,关联董事周剑、洪观其、吴海、方泽南、徐效臣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王秉科、汪军民、江小军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70号电子科技大厦A座36楼;企业性质: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健;注册资本:64000万元;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股东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电信息是我公司控股股东。

  2、深圳市中地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广深高速公路以北,龙井路以西欧陆经典花园二栋101E;企业类型: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晓康;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地产信息咨询。股东为成都新岁丰投资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中联电子拟与中电信息、中地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联项目的实施主体,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新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协商一致,股权比例为:中联电子占37.4%,中电信息占24.1%,中地公司占38.5%。

  2、中联项目概况

  中联项目为深圳市上步片区第十四单元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中的相关地块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片区,东临燕南路,南近振华路,西依兰海路,北靠兰天路。中联项目现有5栋建筑物(401、402、403、407、417栋),项目规划拆迁涉及的宗地用地面积为1794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1799平方米,规划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871.9平方米。项目拟建成集商业、办公和公寓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四、对外合作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中联电子、中电信息、中地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成立项目公司,作为中联项目的开发主体。中联项目的运作资金均由项目公司股东各方按照出资比例以股东方借款方式投入,或通过项目公司贷款解决。

  2、项目公司遵循“对等投资,对等收益”的原则。

  3、项目公司董事会共7人,其中中联电子董事人员4名,中电信息董事人员1名,中地公司董事人员2名。董事长由中联电子派出,董事长同时担任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也由中联电子派出。

  4、项目的具体运作严格遵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五、对外合作开发的目的、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合作开发的目的

  自2010年收购中联电子以来,公司承担了较大的财务成本,项目进展并不顺利,通过引入合作者,加快项目推进实施。

  2、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

  在对外投资合作开发方案中,设定了以下机制,可以有效控制合作开发的风险:虽然中地公司持股38.5%,股权占比最高,但中联电子派出4名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中联电子派出人员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董事会聘任高管,市场化运作;严格遵循公司及国企的监督管理要求;所有经营依法合规;约定了合作方达不到条件的退出机制等。

  3、对公司的影响

  (1)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中联项目,可以加快推进中联项目的实施步伐,保证了拆迁进度,锁定了拆迁风险,提高了运作效率,减少了公司的资金成本,同时调整规划后提高了公司的投资收益。

  (2)中联电子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占多数,且派出人员担任项目公司董事长及财务总监,中联电子实质上能够控制项目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该项目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调整对外合作开发中联项目方案,不影响中联电子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及控制地位,对公司无不良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良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中电信息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7.55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市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0.97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9.63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4.25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迪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32万元,与中电信息下属深圳市桑达电子通讯市场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92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和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032证券简称:深桑达A公告编号:2016―04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15:00至2016年12月23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00至2016年12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7楼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12月2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王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2月7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于规定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证券部

  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6楼证券部。(邮编:51805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6楼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传 真:0755-86316006

  (5)邮箱:sed@@sedind.com

  (6)联 系 人:钟彦李红梅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议案1.1请填写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有效期限: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032”;投票简称为“桑达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选举董事的议案1,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公司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全部或部分分配给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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