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1日01:32 证券时报

  原标题: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9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其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7,04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854,297,580股的14.87%)通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相关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2015年5月,桑德集团将其所持3,074.74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桑德集团向该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5年5月26日(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合计3,07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

  近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1,5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以及1,521.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桑德集团向该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分别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日,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27,040,093股,占公司总股本14.87%;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股权质押总股数为12,598.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5%。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8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及“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原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4,246万股(含本数)。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761万股(含本数)。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原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投资”)、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绿源”)、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清控”)、南通金信灏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灏海”)、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金控”)、西藏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控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调整后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投资”)、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绿源”)、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清控”)、南通金信灏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灏海”)、西藏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控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9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以本次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原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9,984.0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部分有息债务。

  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已投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用于子公司实施的项目,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调整后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4,950.1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环卫一体化平台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湖北合加环卫车改扩建及环境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公司部分有息债务。

  具体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已投入自筹资金或自有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用于子公司实施的项目,将以增资、借款等合法方式投入子公司,具体投入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滢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及“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了适当调整,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公司根据调整后的方案,编制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滢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公司与启迪投资、启迪绿源、西藏清控、金信灏海、桑德控股、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邦信资产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其中,与启迪投资、启迪绿源、西藏清控、金信灏海、桑德控股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1)《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王书贵、袁桅、曹达、韩永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王书贵、袁桅、曹达、韩永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王书贵、袁桅、曹达、韩永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通金信灏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王书贵、袁桅、曹达、韩永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关联董事文一波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终止与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和2016年5月1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启迪投资、启迪绿源、西藏清控、金信灏海、桑德控股和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滢回避表决,由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及“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了适当调整,公司修订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财务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公司相应修订并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财务措施(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7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记名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12月16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12月15日(星期四)15:00~2016 年12月16日(星期五)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12月16日(星期五)9: 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6 年12月15日(星期四)15:00 至 2016 年12月16日(星期五)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12日,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公司会议室;

  8、 公司将于2016年12月12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事项再次发布一次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启迪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财务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别提示:

  (1)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至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57]相关具体内容)。

  (2)对议案3涉及的事项,需提请股东逐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请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具体内容。

  三、 参与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12月13日~12月15日(工作日)9:30~11:30,14: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1102,联系电话:0717-644293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 其他事项:

  1、联系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17-6442936

  3、联系传真:0717-6442830

  4、邮编:4430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6、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6日召开的启迪桑德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启迪桑德本次会议的如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6”,投票简称为“桑德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启迪桑德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6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6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所述外投资事项如下: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800万元与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本次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事项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目前我国环境治理行业处于上升期,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PPP模式正在逐渐走向成熟。为更好把握发展机遇,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公司”)、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名,以下简称“青山绿水基金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8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基金管理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并视其设立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093A08W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87号院8号楼19层1906室

  法定代表人:田得金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日用品、汽车配件、金属制品、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通讯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会议服务;礼仪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家庭劳务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田得金持有其51%股权,迟秀明持有其17%股权,董彬持有其16%股权,田禾持有其16%股权。

  2、交易对方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74761226

  公司住所:绵阳市绵山路64号

  法定代表人:周敏

  注册资本:41,796.9071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环保工程、市政工程及工业给排水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环保、市政工程设计、咨询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环保软件的研发、生产;给排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他环保相关产品。

  股权结构:股权结构: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1.34%股权,华中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持有其43.21%股权,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51%股权,汉益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5%股权,采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0.54%股权,家迅有限公司持有其2.45%股权。

  3、交易对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31088J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王灏

  注册资本:241,030.7062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公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投资咨询;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包装食品、饮料、家具、工艺美术品;住宿,中餐、西餐,零售酒、进口卷烟、国产卷烟、雪茄烟,美容美发(仅限新大都饭店经营);零售烟(仅限新大都商品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4.32%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交易对方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15277T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力

  注册资本:3,6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和规划设计;承接林业、工业及水土保持规划的工程设计;建筑及古建筑装饰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北京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55.55555%股权,宁波联泰至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27.777778%股权,北京华立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7.222222%股权,山西梅园同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722222%股权,中林生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722222%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设立青山绿水基金公司时,各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青山绿水基金公司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基金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实际登记为准。

  ■

  (2)股权结构: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就设立青山绿水基金公司事宜拟签署《股东出资协议》,目前该协议尚在签署流程中,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北京海德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戊方: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各方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中关村青山绿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实际登记为准。

  2、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金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实际登记为准。

  3、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注册资金为实缴。各方出资及出资形式如下:

  (1)甲方出资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24%,出资形式为货币;

  (2)乙方出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形式为货币;

  (3)丙方出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形式为货币;

  (4)丁方出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16%,出资形式为货币;

  (5)戊方出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形式为货币;

  股东应按照前款约定全额缴纳出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后,未来将以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环保产业基金,通过参与地方环保领域项目投资建设以及股权并购等多种形式,利用基金管理公司专业投资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成员企业对环保领域投资的融合力。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预计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5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对外投资事项: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桑德”或“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一弘”)对控股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

  湖北一弘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850万元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1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

  三、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事项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荆门夏家湾所属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所需,公司决定由湖北一弘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7,850万元,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850万元由湖北一弘以货币形式全额认缴。

  荆门夏家湾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如下:

  本次增资前,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增资后,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7,8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第十项议案为“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均参与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视变更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湖北一弘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湖北一弘主要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一弘水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20500399470070L

  公司住所: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77号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经营、建设及运营(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湖北一弘的股权结构为: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三、 对外投资主体(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湖北一弘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时,以货币形式出资。

  2、标的公司“荆门夏家湾”的基本情况:

  (1)荆门夏家湾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负责投资运营湖北省荆门市夏家湾污水处理厂,该水厂目前设计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水质标准为一级B。应荆门市政府要求,荆门夏家湾决定对夏家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并建设处理规模为6万吨/日的中水回用工程及配套的中水回用管网。

  (2)本次增资前后双方各自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本次增资前:荆门夏家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本次增资后:荆门夏家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0万元,湖北一弘出资人民币7,8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3)截至2015年12月31日,荆门夏家湾总资产为122,675,975.43 元,负债总额为1,292,494.09 元,净资产为121,383,481.34 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767,214.99 元,净利润7,644,652.14 元。

  截至2016年9月30日,荆门夏家湾总资产为127,453,510.32元,负债总额为1,720,868.75 元,净资产为125,732,641.57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771,794.90元,净利润4,349,160.23元。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荆门夏家湾股东湖北一弘作出的决定,同意将荆门夏家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7,8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由湖北一弘全部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前,新增注册资本到位后,股东湖北一弘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7,850万元,占荆门夏家湾注册资本的100%;同意修改《荆门夏家湾章程》,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五、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夏家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所需,提高企业经营实力,湖北一弘决定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公司的环保类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该项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2016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任何影响,公司将视该项对外投资进展以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湖北一弘关于同意对荆门夏家湾进行增资的决定。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4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拟计划申请注册规模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中期票据,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目的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根据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

  五、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八、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 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聘请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并加以实施,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3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4月25日,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6年5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相关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及“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适当调整,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现就本次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除上述修订事项外,公司还对文件名称、文件日期、目录等细节内容进行了修订。第二次修订后的预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2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穿透后

  涉及认购主体数量说明的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761万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27.74元/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珠海启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投资”)、珠海启迪绿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绿源”)、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清控”)、南通金信灏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信灏海”)、西藏桑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控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及启迪桑德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共9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5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上述调整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重新进行了穿透核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年金计划后,涉及认购主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核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年金计划后共计53名认购主体(剔除重复计算),未超过200人。

  特此公告。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桑德公告编号:2016-161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和“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基于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7年3月31日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64,950.14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

  3、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16,761万股。

  4、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针对2016年和2017年的净利润作出如下假设:

  (1)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1,606.05万元和70,080.30万元,按照该等数据的4/3预测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95,474.73万元和93,440.40万元;

  (2)假设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与2016年度持平。

  6、假设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只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与2015年一致,并于2017年6月分配完毕。

  7、假设公司2016年度不存在除股票增值权行权之外的其他股权稀释事项、2017年度不存在股权稀释的事项。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下表以上述假设为基础对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各项财务指标进行测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下转B7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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