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23:31 新浪综合

  “环保钦差”查出哪些“通病”

  “环保钦差”的到来让曹大爷对阿什河的污染治理看到了希望。同时,由于对阿什河的治理不力,对环保工作的不重视,也让不少当地党员干部受到了处分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来源:法治周末

  资料图。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成为一大“通病”。这一病症主要集中表现在环境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审批、袒护污染企业等问题上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较突出,局部地区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工作被动推进多,主动作为少……”11月17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

  今年7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8个中央环保督察组分别负责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进行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

  至此,除云南省以外,2016年首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其余7个省(自治区)均已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此次环保督察可谓力度很大,真正发现问题、直面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教授王灿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但他强调关键还要看督察的后续整改工作。

  环保督察机制动真格

  “夏天最热的时候都不敢开窗。”阿什河穿城而过,给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曹家沟附近的曹大爷一家带来的不是夏日清凉,而是扑鼻的黑臭。

  多年来,哈尔滨市的阿什河由于沿岸垃圾随意堆放,未经处理的居民生活污水、人畜粪尿直接排入河中,沿河村屯集聚着的数十家小塑料、小型豆腐坊等非法小作坊,更让阿什河不堪重负。这条满语中曾经的“金水河”彻底变成了“黑水河”,“即使离河道很远,刺鼻的臭气也让人喘不过气来”。

  7月19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对于哈尔滨的督查工作就指向了阿什河污染这一“顽疾”,督察组领导两赴阿什河流域暗访,对哈尔滨市政府提出治理意见。

  “环保钦差”的到来让曹大爷对阿什河的污染治理看到了希望。同时,由于对阿什河的治理不力,对环保工作的不重视,也让不少当地党员干部受到了处分。哈尔滨市道外区共给予16人党纪处分,16人党政纪处分,对道外区委团结镇党委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处分;香坊区共给予3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3人。

  而这仅仅是此轮环保督察中被问责人员的冰山一角,截至11月17日,根据相关反馈情况,法治周末记者统计发现,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内蒙古、河南、黑龙江、江苏、宁夏、广西、江西7省(自治区)共办结环境问题举报案件12000余件,已问责3100人。其中,问责人数最多的是河南,共有1231人被追究相关责任。

  “这说明此次环保督察的力度是很大的。”在王灿发看来,环保督察组是到地方真正发现问题,并认真查处执法不严、渎职等情形,对于环保法的贯彻执行是有利的。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静在肯定该轮环保督察力度之大的同时,指出“在现阶段,环保督察这种外在压力机制对于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保障严格执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年7月1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环保督察由此前的环保部“督企”转向中央环保组“督政”。

  “中央环保督察,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这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齐让曾表示。

  已经公布的反馈意见中,法治周末记者发现,除了内蒙古以外,其他6个省(自治区)都明确点名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不严不实、推进不够的问题。

  在黑龙江省的环保督查过程中,环保工作部署就存在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现象。《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的标准降低到“80%、90%左右”;《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安装脱硫设施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17年推迟到2018年。

  在江苏省,国家与其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江苏省到2017年底需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但在江苏全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中,均未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纳入对地市的考核范畴。

  王灿发进一步指出,此次环保督察的“动真格”不仅表现在力度,还在于环保督察组能直面问题,不仅将一些过去可能发现而不敢说的问题直接点名,更暴露了一批典型案例,“而且曝光的不仅仅是那些不起眼的小企业”。

  大气、水污染问题普遍

  从反馈意见来看,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揭露的问题中,大气和水污染似乎成了“通病”,有多地因为大气、水污染问题被直接点名。

  首先被点名的是哈尔滨。督察组指出,“近年来,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督察组发现,全市16家燃煤电厂中9家长期超标排放;455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中309台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

  河南省多个城市也在被点名之列。郑州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从2013年倒数第十,一路下滑到2016年上半年倒数第三,成为全国污染最重的省会城市之一;濮阳市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PM10浓度持续上升,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新乡市2015年PM10和PM2.5浓度同比上升16.2%和16.0%,成为河南省大气污染最重城市之一。

  内蒙古也榜上有名。反馈意见指出,内蒙古部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进展较慢,全区尚有10家企业22台火电机组未建设脱硫设施;其中,呼伦贝尔市多家企业长期超标排放。

  江西省和宁夏自治区也被点了名。反馈意见指出,江西萍乡市2015年PM10浓度较上年同期上升30%,未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建成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计划,8家国控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有6家长期超标,部分燃煤小锅炉淘汰弄虚作假。在宁夏自治区,银川市2015年冬季首次出现连续雾霾天气;2016年上半年,银川市和石嘴山市PM2.5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比分别上升16%和6.7%。

  在水污染问题上,江西省鄱阳湖流域,广西南流江、武思江水库,宁夏芦河、渝河、茹河、清水河(固原段)4条黄河支流,河南贾鲁河、双洎河、马颊河、金堤河等多地河流湖库被指水质下降。

  城市污水处理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反馈意见指出,近年来,郑州市大拆大建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无序堆放在城市周边及郊县自然沟壑,污水处理产生的数十万吨污泥随意堆存在城市周边的砂石坑内,环境隐患突出。

  在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上,2013年9月和2015年4月,我国分别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最近这段再度被雾霾笼罩的日子里,11月18日,国务院公布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再次表示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面对国家大力治理大气和水污染,而多地仍污染状况突出的问题,胡静表示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耐心,不能指望一蹴而就。

  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例,王灿发指出,治理大气污染主要是通过能源利用方式的转变,要治理就需要改变能源利用方式,发展清洁能源。在我国目前能源70%以上利用煤炭的情况下,治理是“白费功夫”,而发展清洁能源却是多地发展遇到的瓶颈。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根据反馈情况,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则成了另一大“通病”。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这一病症主要集中表现在环境监管不力、违法违规审批、袒护污染企业等问题上。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直指江西省“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江西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一些地方日常监管缺失,宜春市宜丰工业园、景德镇开门子陶瓷化工集团、丰城市江西铁骑力士牧业等园区或企业长期偷排或超标排放,但各地没有查处到位。南昌市违反国家和江西省有关环境保护规定,支持江西晨鸣纸业擅自扩建二期项目,并要求市环保局为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河南省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也成为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直接点明的问题。河南全省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时限一拖再拖,截至督察时仍有近半任务没有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滞后,2010年以来全省煤矿环境恢复保证金仅使用约两亿元,账户沉淀约28亿元,大量废弃矿山没有及时实施环境修复治理。另外,为应对环境保护督察,商丘市有关基层单位采取简单粗放做法,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

  此外,包括广西、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和江苏在内的7省(自治区),都被指存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有关部门存在违规批准施工的问题。

  造成这一现象,在王灿发看来与地方领导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足、发展优先思想为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他参与的多地学习交流中,“地方领导大多首先谈的还是经济发展问题”。

  而这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地督察时发现的普遍现象。内蒙古被指不少同志“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尚不到位”;2013年以来,半数盟市党委常委会很少专题研究环境保护,有的甚至一年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问题;很多地方干部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财富。

  河南省不少干部被指存在诸如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增长不可避免,大气污染严重主要受地形、降水、风力等外部条件影响等认识上的错误和偏差。

  而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被指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问题。

  广西一些领导同志被指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环境保护工作被动推进多,主动作为少。

  胡静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种思想认识不清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地方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强于环境保护。

  王灿发指出,发展经济无可厚非,“重要的是督促地方政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但他坦言各地都找到既能保护环境又能发展经济的道路很难,因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阻力很大,“这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统筹策划,不能只依靠环保部门的力量”。

  环保责任重在督察落实

  仅仅发现问题是不够的。王灿发直言后续整改工作比前面工作的意义更大。

  此次各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不仅一针见血点明问题,更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不仅要求各省委、政法委在3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更强调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环保督查问责机制,最早见于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方案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同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对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问责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实质问责阶段。

  今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破除地方环保监测执法干预,落实地方政府监察职责,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

  王灿发指出,此次环保督察的后续问责情况,可以看作是对目前中国环保问责机制的落实检验。“这一次的督察如果落实得好,对今后的环境执法,对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执行和遵守,都会起到示范、督促作用”,若“雷声大,雨点小”,则今后的督察就难以发挥作用了。

  胡静进一步指出,追责是推动严格执法的手段,严格执法是实现环境保护的根本。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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