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23:31 新浪综合

  国资委创新监督机制 强化出资人监管

  作者: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来源:法治周末

  “国资的监管体制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革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次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直接作用于受监督的中央企业,还会对各省国资委进行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起到带头和规范作用”

  11月10日晚,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通知,中国恒天与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机集团)拟按照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以强化双方主业核心能力、实现业务资源协同共享为目标实施重组,并于10日签署重组协议。

  按照协议,中国恒天整体产权将无偿划转进入国机集团,并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目前,根据国资委官网,央企名录数量仍为103家,倘本次合并之后央企数量将为102家。有推论称,在未来两个月,央企合并还将继续,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央企兼并重组正在加速。

  根据近日媒体报道,国资委已全面梳理出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针对目前央企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效率不强的现状,国资委也将加快促进央企“瘦身健体”的步伐,实现3年内多数中央企业管理层级减至3至4级以下,法人层级十级以上的企业减少3至5级,法人单位减少20%左右的目标。

  临近年底,“国企改革”动作频频。

  在国家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建设上,国资委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10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消息,改革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宣布新设三个监督局,建立三大监督平台,以强化出资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今年7月底,国资委公布第六届监事会监督企业名单显示,监管企业数量为103个。至今,新一届监事会已全面进驻这103家中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国资的监管体制机制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次国务院国资委的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直接作用于受监督的中央企业,还会对各省国资委进行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起到带头和规范作用。他认为,各地的国资委会对该改革制度进行仿效学习。

  设立“三个监督局”

  监事会是出资人监督的专门力量。

  此次监事会监督制度的改革,也是一个从“管经营”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一步,李锦说,“接下来,国资委内部以及国有企业中,与经营有关的部门将会被压缩、合并,国资委机关肯定要精简,这个趋势已很明朗。

  具体来说,此次改革,国资委主要提出了三个加强监事会监督的举措,在机构设置和职能转变上都做了安排。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调整领导班子分工,除原有一名国资委副主任分管监事会工作外,增加一位国资委领导,专门协助分管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是强化机构支持。整合国资委内监管资源,设立监督一局、监督二局、监督三局,与监事会形成“一前一后”互相配合的关系,负责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深入核查、分类处置、整改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相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国资委三个监督局的设立是对国企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加强管资产向管资本的转变,是政府放管扶的体现。

  法治周末记者11月21日查询国资委官网,监督一局、二局和三局已经取代了原有的“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李锦介绍,原来的监事会工作局,职能是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是一个“服务部门”,而现在成立的三个局更大程度上是“职能部门”。

  三是强化运行机制。分别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分管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为主体,形成领导决策、协调处置、监督报告等“三个平台”,推动监督成果综合运用。

  领导决策平台,是以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为主体,研究监事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听取监事会主席对有关企业监督检查重大情况的报告以及监督局专项工作汇报,实现出资人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统一。

  协调处置平台,是由分管国资委领导负责,三个监督局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推动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

  监督报告平台,是由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承担具体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报告问题,督促落实应由企业自行整改的事项。

  刘英认为,加强领导决策、协调管理及监事管理三大平台的建设,从监事会主席的设置(副部级)和监事(局处级)的设置来看,可以实现更加专业的监管,并且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监事会制度“脱虚向实”

  刘英说:“监督一二三局的设立是强化国企监事会的职能,与董事会和股东会三大部门的职权协调一致,让原来形同虚设的监事会,真正担负其责任来,脱虚向实,从事后监管方面来加强国企改革。”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至今已是第6届。

  “过去,监事会的功能有些虚而不实。”李锦说,“国资委全名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但是此前其监督功能较缺位,管理功能又有些越位。所以,此次改革就强化了监督的功能。”

  根据部署,监事会未来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企业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监督机制,是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综合运用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访谈座谈、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企业重大决策和运营情况,发挥预防预警功能。聚焦重点企业、重要业务、关键环节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和风险源点,合理配置监督资源,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检查,努力查深、查实、查透。

  根据国资委部署,监事会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和落实其作为出资人的监督责任。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和风险导向,根据企业功能分类、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布局结构、内控建设等情况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一企一策突出监督重点。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不断优化监督组织模式,探索实行分类监督,突出重点企业,开展差异化检查,建立监管同行业企业监事会定期沟通机制,围绕共性问题和风险,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集中重点检查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

  据了解,监事会一般每年对企业定期检查一至两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部署还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成果运用。当监事会检查发现的企业重大决策不合规、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风险、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企业领导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线索以及监事会主席认为应当立即报告的其他情况,要一事一报告。

  “加大企业对监事会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健全对企业整改落实监事会反映问题的检查评价制度,确保中央企业实实在在受益于监事会监督。对拒绝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约谈企业领导人员。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人员责任。”国资委部署指出。

  李锦认为,这种“前店后厂”的监管模式意味着监事机制将会发生改变。过去监事会发现问题,但是因为机制不完善,有时解决不了问题。

  “现在,监事会主席负责发现和报告问题,三个监督局承担监督检查成果的综合运用,督促落实应由企业自行整改,与监事会形成闭环,机构配套了。有发现,就解决,监事会的作用被做实了。”李锦说。

  此次国资委还对进一步落实其监督责任提出要求,建立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的履职记录制度,全面、如实记录监督检查工作轨迹,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建立以报告制度和履职记录制度为核心的监督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企业重大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和风险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对消极监督、不作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或调整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王文斌表示,通过建立“三个平台”、设立“三个监督局”及一系列措施的部署,进行体制机制调整,将更加强化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更加有效发挥监事会的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发挥监事会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造法治央企、阳光央企。

  李锦分析说:“三大监督局等上级机构的完善,将使外派监事会自上而下形成更有效的体系,与企业的监事会连动起来。与此同时,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企业内部的监事会的力量也会强化。”

  在李锦看来,下一步,国资委需要在两方面作出分清:一是分清国企董事会、经理层、党委、监事会四者之间的权利、职能边界。二是国资监管需要纪委、审计、监事会、工会监督和社会监督五管齐下,但其各自的权责边界也要明确。现在,在操作上有时还有些模糊。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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